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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 聘任期满可续签

来源:大众网   作者:刘宇昕   2014-03-24 10:23:00

关键词: 聘任制 聘任合同 公务员管理 用人单位 招聘职位

  大众网青岛3月24日讯(记者 刘宇昕)“对聘任制公务员如何管理?”“聘任制公务员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在受理招聘职位报名工作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类咨询。近期,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其中作出明确规定:“聘任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双方协商同意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用人单位可重新签订聘任合同。”
  据了解,青岛市的管理办法(试行)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的,是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的系列举措之一。办法共六章、45条,围绕聘任制公务员进、管、出等环节,从职位招聘、聘任合同、薪酬及社会保障、日常管理与纪律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对当前报考人员比较关注的合同期满后出路问题,新出台的试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聘任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双方协商同意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用人单位可重新签订聘任合同。”
  此外,适应聘任制公务员契约化管理的特点,青岛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聘任制公务员后续管理的有关工作前置,组织用人单位结合招聘前细化职位描述和招聘资格条件,研究各招聘职位职责运行线路图,搭建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平台,使其尽快适应岗位需要,发挥作用。同时,依据岗位职责,逐一研究聘任合同文本以及试用期考核、聘期考核办法,为规范后续管理奠定基础。

初审编辑:祝新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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