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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路改造公示选房顺序户型 10日起回迁定位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09-09-08 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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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南区开发建设局在天泰体育场就安置房户型、回迁定位办法等情况现场公示,全天有四千多市民当场观看。现场咨询人员介绍,云南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是市南区两改项目中第一个就地回迁的项目,目前回迁定位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云南路片区旧城改造回迁工作涉及居民2791户,9月10日开始回迁定位工作。

  昨天上午8时许,天泰体育场内就挤满来了解回迁情况的居民。市南区开发建设局将云南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的安置房屋的户型、回迁定位办法、居民名单和序号等情况挂满体育场四周。每位拆迁居民都在寻找自己的选房顺序号,并按拆迁前的位置找到“新房”的位置,商量着选几层的房子比较合适。

  “新房子就快分到手了,心里还真是高兴。”原本住在邹县路上的李女士说,她的老房子以前是个2楼,不仅面积小,而且连吃自来水都要到楼下提。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因隧道接线施工延期,1至4号楼虽然延至明年五六月份交付,但本次同样参与回迁定位,居民在明确具体定位房屋后,在规定期限内缴付50%的房屋差价款,剩余房款待房屋交付前一并结算。其他楼座本月底就可交付,居民可自愿购买地下车位。

  此外,云南路片区预留部分西南向房源用于安置火车站商圈旧城改造及青岛客站改造项目的拆迁居民。

  有问题看过来

  选房顺序怎样排?

  根据方案规定,云南路一期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期限前10日(2007年3月27日前),云南路二期、云南路片区东平路沿线地块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期限前20日(分别为2007年4月20日前、2007年9月6日前)的居民,按原房屋建筑面积的大小,从大到小作为新安置房的选房先后顺序(原房屋建筑面积相同的,按搬家腾房的先后顺序区分)。在这些规定的时间后交房的拆迁居民,以搬家腾房的先后顺序作为选房顺序。

  超出应补偿面积什么价?

  对于选择房屋超出应补偿面积部分的价格,公示中介绍以应补偿面积与政府补贴分摊面积之和为基准面积,超出基准面积20平方米(含)以内的部分,按照均价7000元/平方米结合楼层差价结算,楼层差价以中间层为基准,楼层每增/减一层,单价随之增/减20元/平方米。

  超出基准面积2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市场价结合楼层差价结算,单价定位7500元/平方米,也以中间层为基准,楼层每增/减一层单价随之增/减20元/平方米。对于原房建筑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以3500元/平方米计算房价款,不结合楼层差价。

  公摊超出18%部分怎样补贴?

  结算房款时,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中,应补偿面积以内的部分,分摊面积按实测建筑面积的18%计算;超出应补偿面积部分,按实测建筑面积计算。超出应补偿面积部分房屋差价款所须缴纳的税费,由居民自行负担。拆迁工作人员举例,如某户原住房屋建筑面积20平方米,该户的拆迁应补偿面积为45平方米,所选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为66平方米,分摊面积比例为22%。按上述规定,45平方米以内部分的分摊面积应按18%计算,为45平方米×18%=8.1平方米,按实际分摊面积比例计算的实际分摊面积=45平方米×22%=9.9平方米,多出的1.8平方米(9.9平方米-8.1平方米)作为补贴面积不参与房价款计算;超出应补偿面积及补贴面积部分的19.2平方米(66平方米-45平方米-1.8平方米),据实结算。

  过渡补助发放截至哪天?

  按项目《拆迁补偿方案》规定:“拆迁人不能按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补偿房屋而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按照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0元逐月计发临时过渡补助费。”

  现在云南路一、二期以及东平路回迁居民超期过渡补助费已发至7月底,待回迁定位结束后,以拆迁人发布“回迁入住通知”的时间为截止日,统一发放剩余部分。

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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