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实名举报“两次回复”彰显政治清明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4-09-28 15:47:00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青岛市纪委立足转变职能、聚焦主业,积极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狠抓渠道建设、秩序引导、环境优化和法规制度建设,大力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严格执行署实名举报回复办法,实行受理和办理“两次回复”,形成了“受理—办理—反馈”完整工作回路,既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也减少了重复信访。(2014年9月25日人民网)
信访举报,特别是实名举报,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办案件提供线索的重要渠道。畅通信访渠道,是各级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有信必复、有案必查,也是建设廉洁政治、清明政治的题中之意。但是,一直以来,干部群众对于实名举报,或多或少地还是心有余悸,在受理和办理的力度和周期上,也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青岛市对实名举报实行受理和办理“两次回复”无疑是一个破冰之举。
让群众吃下“定心丸”。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是构建和谐社会、责任社会、诚信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快速查办案件的重要突破口。但是,从老百姓的角度而言,特别是在网络快速发展、科技突飞猛进的今天,群众更多的还是选择匿名举报的多。之所以不太敢实名举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担心受到打击报复。现实中也确实有类似的情况。青岛市对实名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实名举报快查快结限期答复的政策进行了宣传,营造浓厚的实名举报氛围。同时,严格实行受理和办理“两次回复”,就是为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让群众吃下“定心丸”。今年以来,青岛市受理署名举报占检举控告总量的37%。这就是群众放心举报的有力证明,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成功实践。
使干部保持“健康态”。干部好不好,群众最清楚。群众举报干部腐败行为以及身上存在的“四风”问题等,其真正的目的,不是为了干部“坏”,而是为了干部“好”。如果群众举报“石沉大海”,干部身上存在的这样那样的问题,就有可能继续隐藏,不利于干部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群众利益的有效保障。青岛市对实名举报受理和办理“两次回复”,构建了“受理—办理—反馈”完整工作回路,既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也减少了重复信访,可以让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中去,既给群众以明白,更还干部以清白。既可以让确实违纪违规违法的腐败分子得到坚决惩处,又可以让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干部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使干部队伍不断得到净化、革新、完善、提升。
为政治绘就“清明图”。党的十八大鲜明地提出,要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府,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建设廉洁政府,干部清正是基础,政府清廉是关键,政治清明是核心。而要始终保持政治清明,必须切实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尤其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群众实名举报干部不正之风以及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充分信任。对实名举报受理和办理“两次回复”,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担当,更是对建设清明政治的高度自信。要坚持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推行领导每周轮流接访、每月带案下访和信访干部不定期专题巡访,主动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有序信访。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创新反腐倡廉监督机制,完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形成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强大合力,提高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压缩腐败空间,实现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公开化和廉洁化。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对群众实名举报受理和办理“两次回复”,是对群众诉求的积极回应,同时也是问政于民、取信于民的制度创新,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当然,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希望青岛市对实名举报受理和办理“两次回复”制度能够给各级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带来有益启示,并在全党全社会形成人人反对腐败、个个参与腐败的浓厚氛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政治支撑。
http://cpc.people.com.cn/pinglun/n/2014/0926/c241220-25743455.html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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