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倾听民众为“黑警”鸣冤叫屈的声音
来源:大众网 2014-08-08 11:02:00
作者:钱兆成
一段湛江市国资委副主任冯欣与女下属到酒店开房的视频,在2013年11月4日这天引爆了网络,开房一事次日得到湛江市纪委证实。可是,把这个视频搞到手的代价实在是大:老板雇人不懈跟踪,派出所副所长还亲临一线“指挥”……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海田派出所原副所长谢某奋,就因为两次帮老板调取酒店的视频监控,并在事后收受了5000元好处费,最近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刑两年六个月。(《羊城晚报》8月6日)
笔者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有道理的,从法治视野看,程序正义是法律的本质,有效的法律建立在程序规则的基础之上,程序决定着结果。只有公正的程序才可以使该程序的结果正当化,反之无论其结果如何都是不可接受的。
这位警察的错误也很明显。涉事的这位警察,并非什么错都没有。一是该警察调取视频并非用于办案需要,属于滥用职权;二是,该警察调出视频监控,并以数千元价格“售”给利益相关方,涉嫌受贿。由此警察受到国法的惩治显然存在合理性。
但是警察泄露视频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官员的隐私权。这一点我们应该明白。我们更应该明白,保护公共利益远比保护官员隐私重要。在我国,近些年的反腐浪潮中,也提供了许多隐私权和监督权博弈的实例。无论是“上海5法官嫖娼案”还是“沈阳卫生局长开房案”,举报者所提供的嫖娼、开房视频,都被接受为合法证据。
相反,官员的罪责更大,视频的主角冯欣与女下属去开房,属于“通奸”,应该受到到党纪政纪处理。并且,党纪对偷情有明文禁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属于严重违纪。
相比之下,警察泄露视频实属小恶。现阶段,若严惩这种小恶,只会助长官员的大恶。人们相信,一个道德败坏的官员,会危及百倍、千倍的公共利益。若一开始就忙于严惩小恶,恐怕一些违纪官员会更加有恃无恐。可见,先惩处官员的大恶,才能保护更大的公共利益。
既然如此,我们就看到了民众鸣冤叫屈的理由了。警察的行为显然违法,视频中当事官员带下属开房的罪责则显然更大。而公众为警察叫屈,实则是在追问开房官员处理的下文。
http://www.dzwww.com/dzwpl/mspl/201408/t20140807_10797017.htm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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