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小区低价卖,是怎样一种权力观?
来源:大众网 2014-07-31 16:41:00
作者:李冬安
“凭什么公务员购买高档小区住房,价钱却比经适房还低?”近日,河南濮阳有群众反映,当地大力建设高档“公务员小区”,而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一半。(中国经济网7月30日)
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权属于人民,必须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深谙权人民所赋,深刻领悟公权力的真正含义;做到权为民所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警惕权力变相变现,“名义上是通过合法的途径为公务员办了一项福利,实际上是利用政府权力给公务员转让了利益。只有建立起有效的制约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摒除特权现象的发生。”
权属于人民,必须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公职人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每一位公职人员,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摆正“公仆”位置,最核心的就是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切实解决群众所需。
群众路线的实质,就是代表人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就是要执政为民,这既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也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把“为民务实清廉”牢牢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坚持为民服务,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君为轻,民为重。”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我们要情为民所系,充分认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树立牢固的为民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坚定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强化群众意识,真心实意为民着想、为民服务。
http://www.dzwww.com/dzwpl/cj/201407/t20140731_10753506.htm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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