擒住肇事者 捍卫法律尊严
来源:青岛大众网 作者: 2012-05-18 0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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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指认犯案现场
大众网青岛5月16日讯 2012年5月14日下午,李沧交警大队成功侦破“5.1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以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2012年5月13日21时10分许,李沧交警大队接支队122指挥中心指令:“在李沧区永平路太原路路口南侧8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迅速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查。经过勘查,发现一辆自行车被撞,骑自行车人受伤,已被“120”送往医院,肇事车辆逃逸。现场遗留有肇事车辆碎片和血迹。经民警辨认分析,现场遗留物可能是一辆二轮摩托车碎片。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到案发地周边展开巡逻搜索,查找涉案车辆。
经对案情细致的分析研究,李沧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决定兵分三路,分别展开侦破工作:一路走访排查周边单位,争取找到目击者确定肇事车辆车型并确认伤者身份;一路重新细致勘查事故现场,提取肇事逃逸车辆撞击散落物,固定现场物证;一路到周边社区调取监控录像,查找肇事驾驶员逃跑方向。
事故科民警通过排查走访现场周边群众有了新线索,有目击者提供了肇事车辆为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与现场遗留碎片吻合。同时确认了伤者为周某某。确定车型和伤者身份后,事故科民警根据现场遗留的血迹分析认为肇事逃逸驾驶人可能受伤,决定将排查重点放在李沧区各个医院。一方面民警连夜对辖区10余家大小医院进行了细致的走访,先后排查嫌疑人30余名,将目标范围缩小为几名嫌疑人作为重点侦查对象。另一方面李沧交警大队通过交通台、李沧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发布该交通事故信息,发动广大驾驶人和市民提供有利线索。
在民警强大的攻势下,已被李沧交警大队锁定侦查目标的交通肇事嫌疑人吴某迫于压力于2012年5月14日14时到李沧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经询问,吴某对2012年5月13日晚驾驶二轮摩托车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至此,“5.1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5月16日凌晨伤者周某某经青岛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日前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吴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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