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无钱回家 民警帮助购买车票
来源:青岛大众网 作者: 2011-12-13 16:11:00
费三元
大众网青岛12月13日讯 山东莒县男青年巩某两年半前因结伙抢劫被判入狱两年半,前日,刚刚刑满释放的巩某怀揣监狱发给的36元路费准备从火车站乘车回家,不巧正赶上运输新兵停卖客票,巩某无奈只好在旅馆投宿一夜,连吃加住花光了路费。次日,巩某来到火车站候车室想混进车站,正在徘徊时,被民警发现。问明情况后,民警帮助巩某购买了回家的车票。
昨日上午9时许,青岛铁路公安处莱阳车站派出所副所长马占建在莱阳站候车室巡查时,发现一男青年站在角落处左顾右盼,神情异常,便上前询问。原来,男青年叫巩某,24岁,山东莒县人,两年多前,他和另外两人在当地一公园抢劫了一行人的一百七十块钱,然后上网、吃烧烤挥霍。案发后,巩某被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并发送到莱阳监狱服刑。昨日刑满释放时,监狱发给他36元路费,他直接来到火车站准备乘坐烟台至菏泽的火车回莒县,可不巧的是赶上运输新兵不对外售票,他只好在附近一小旅馆住下,又吃了一顿晚饭,36元钱基本花光,他只好来到车站想混上列车逃票回家。
得知此情,马所长自己掏钱给巩某买上回莒县的车票,并教育他今后要抛弃过去,重新做人,因为以后的路还很长。巩某十分感激,再三致谢。(通讯员 刘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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