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税警联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成果
来源: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6-10-31 14:47:00
2016年,青岛市国税、地税、公安部门三方高度凝聚共识,积极通力协作,通过信息共享、密切配合、联合宣传,职能互补,密织防范偷税漏税“天网”,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今年接连破获数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要案件,打掉制售假发票、非法出售发票以及虚开发票等犯罪团伙5个,缴获作案机器3台,抓获犯罪嫌疑人53人,查处发票违法企业1310户,查处各类非法发票6263份,涉及金额41912万元,查补税款10144万元。
信息共享,联合开展风险应对
青岛市国税局与山东省公安厅签署了《加强警税信息资源共享与合作协议书》,青岛市国税局、青岛市地税局与青岛市公安局签署了《执法合作协议》。依托这两份重要协议,青岛市国、地税稽查部门与公安部门相互交换发票违法企业信息。在公安部门提供的第三方信息基础上,国、地税稽查部门根据涉嫌发票违法企业申报数据、入库数据等涉税信息,共同进行税源风险识别、等级排序,确定高风险等级纳税人,并制定统一检查预案,极大的提高了打击精准度和工作效率。
机制互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针对发票犯罪跨地域、链条长等特点,青岛市国税、地税、公安部门在税警协作中,探索出一套统一指挥、情报主导、合成作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税警双方执法的优势,形成打击发票犯罪活动的合力。一是国税、地税、公安部门联合制定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完善三方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机制、提前介入机制及针对虚开发票犯罪行为高发地区、敏感人员的跟踪监控机制,确保各项合作规范开展、有序推进。二是国税、地税、公安三方对案件受理、移送、执法衔接、协作配合、监督制约、工作程序等达成共识、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有效衔接,保障发票犯罪案件的延续性和完整性。三是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案件协查制度,制定工作规范化管理规定,健全基础台账和移送文书,使税警联合打击发票涉税犯罪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
联合宣传,放大案件震慑效应
在税收宣传月期间,青岛市国税、地税部门立足于社会公众和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利用开通的手机短信平台,携手向辖区内20余万纳税人发送打击假发票温馨短信,共同促进了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在日常宣传中,三方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和杂志等大众传播载体,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攻势,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曝光发票违法典型案例7起,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让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无所遁形。在今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中,三方联合宣传发票使用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税收政策,帮助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发票防伪和甄别能力。
责任编辑:潘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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