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税深入开展公职律师工作
来源: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6-10-31 14:4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深入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指示精神,青岛市国税局以“崇尚法治、追求卓越”为理念,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公职律师队伍,为税收工作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探索了实践经验。
坚持制度引领,保障实体业务运转
经多次协调,山东省司法厅于2015年7月17日批复同意青岛市国税局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由青岛市司法局负责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此后,省司法厅批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并有过律师或相关工作经历的9名税务干部担任公职律师,发放了公职律师职业资格证。青岛市国税局迅速组建了由9名公职律师、2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资格证书的税务干部组成的公职律师团队。采用“门诊坐班式”集中办公制度,每年遴选2名公职律师挂职锻炼,处理日常法务工作,其他突发性、集中性的法务工作临时委派“项目组”予以处理,实现了公职律师办公室的实体化运作。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制度规范,明确了公职律师日常管理、法律服务和执业规范,编制了11类工作表单模板,形成了标准化公职律师执业流程,为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注重资源整合,实现系统内外互补
积极探索推动国地税公职律师人才共享、互派公职律师等系列合作机制。在此基础上,2016年7月,青岛市国税局于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明确由公职律师在税法宣传、税收政策业务培训方面为律师事务所提供支持,律师事务所在执法风险规避、司法业务实践等方面提供支持,有效解决公职律师缺乏法律实务经验、法律顾问税法知识储备不足两大难题,形成了多角度、宽领域、高层次的合作模式,打造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的工作格局。
突出风险防控,提升法律服务层次
明确要求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对发现的法律依据、法律结论相关疑点进行全面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表独立的法律意见。当前,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要案审理5起,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所提的法律意见均被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采纳。突出服务税收执法一线,在打击骗税和虚开工作中,成立公职律师团队,随市局稽查局一起查办案件,并从执法程序、取证要求、案件定性、移送标准等方面严格把关,有效地实现了法律风险事前防控。此外,公职律师还广泛参与全系统民事纠纷、大额物资采购合同把关、行政决策、行政诉讼等工作,在当事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中,公职律师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并代表应诉,迈出了由公职律师代理涉诉案件实践的第一步。
加强人才培养,搭建队伍建设梯队
通过课题调研、业务实训、教学相长,全面提升公职律师业务技能。成立了公职律师课题组,组织撰写了《我国税务公职律师制度构想》,从国内外公职律师制度发展历程、构建税务公职律师的理想模式、推进税务公职律师制度建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解析和论证。举办了清华大学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总局依法行政专家、著名学者、知名律师,通过集中授课、案例讲解、讨论互动等教学形式,增强公职律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公职律师参加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观摩,着重提升诉讼答辩业务能力。鼓励全系统青年干部考取司法从业资格证,搭建公职律师成长阶梯,为全系统公职律师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责任编辑:潘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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