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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去年共受理婚姻家事案件5800件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张溪 时满鑫   2017-03-03 14:06:00

关键词: 青岛法院;婚姻家事案件;反家暴法

青岛市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大众网青岛33日讯记者 郭欣 张溪 通讯员 时满鑫33日,青岛市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和促进家庭文明十大典型案例。近年来,青岛法院受理的婚姻家事案件数量不断增长,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5800件,其中中院受理635件。

  记者了解到,青岛法院2015年共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11件,2016年共发放6件。发布保护令数量下降的原因是“自《反家暴法》实施一年以来,制止家庭暴力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更多的受害人愿意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青岛中院民五庭家事审判合议庭审判长刘琰表示:“很多离婚案件中,申请人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法院发布保护令,但通过法官向被申请人做工作,被申请人当庭表示不再家暴,申请人就会向法院申请撤回保护令。”

  据悉,青岛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始终立足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人合法权益。不仅分配财产和确认身份关系,也努力修复家庭关系、治愈情感。根据家事诉讼对法官职权干预的特殊需求,青岛法院强化法官的职权探知、自由裁量和对当事人处分权的适当干预,对当事人的保护从身份利益、财产利益延伸到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为彻底化解家庭纠纷和修复家庭成员心理创伤提供了条件。

  青岛法院准确把握家事审判规律,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青岛两级法院都设立了家事审判专业化合议庭,通过专业化审判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在乡镇、街道设立家事调解室,从妇联干部、乡镇、村邀请人员参与家事纠纷的调查、调解等,形成综合协调解决家事纠纷的合力。组建由法官、心理咨询志愿者、专家顾问组成的调解团队,把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引入家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创伤平复功能。

  青岛中院民五庭庭长张信林表示,2017年,青岛法院将会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继续推动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做好反家暴工作,探索设置婚姻冷静期制度、家事调查机制。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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