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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母子为争房产反目成仇 法官巧施调解唤回亲情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曲顺 王宾   2017-05-09 21:26:00

关键词: 青岛;母子;争房产;法官调解;亲情

刘坤华庭长接受锦旗

  大众网青岛5月9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 通讯员 王宾)近日,上班时间还没到,90岁高龄的薛某某就手捧锦旗,等在了黄岛区人民法院珠海法庭门前,锦旗上书: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这是咋回事呢?要从珠海法庭刘坤华法官调解的一起案件说起。

  2012年,薛某某老人的房子拆迁后,安置了三处房产(套三房、套二房、网点房各一处),经公证,套二房、网点房由薛某某老人独自继承,套三房由小儿子陈某依法享有所有权,按说,这三套房屋的所有权非常清楚,可是到了2016年,薛某某老人起诉到法院,自称属于她的两套房子未经她同意过户到了小儿子陈某名下,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自己。

  办案法官刘坤华立刻组织原被告到庭,了解案情。被告陈某说,该两套房屋是其向母亲购买的,并出具了房屋买卖合同,证明存在买卖行为。薛某某老人承认签署过该合同,但并不承认存在实际的买卖房屋行为,称签订买卖合同是为了帮助小儿子能顺利申请贷款,并不是真实意思表示。

  由于被告并不能出具支付房款证明,也没有其他证据,刘坤华法官前后到房产交易大厅、双方所在社区调查取证,了解到,薛某某老人是一名建国前的老党员,在当地享有很高的威信,现已经90岁高龄了,为了尽快了结本案,让老人免受奔波之苦,刘坤华法官根据经验,将社区主任和原被告约到一起,分头调解,耐心劝说,并向双方详细说明,判决结案的话只会使已经僵化的母子关系更加严重。并劝说被告陈某,薛某某在社区享有很高的声誉,原被告又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如果一味的固执己见,对被告的声誉一定会造成负面影响。

  在法律的约束力和道德伦理影响力的双重作用下,双方达成和解,陈某以赠予的方式将套二房过户给老母亲,这一起家庭内部纠纷由此化解。对些,薛淑美老人十分满意,万分感激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刘坤华。于是,遂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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