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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租赁房屋流动人口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张知晓   2017-08-23 21:48:00

关键词: 青岛市;租赁房屋;流动人口;集中整治;动员部署

  大众网青岛8月23日讯记者 郭欣 通讯员 张知晓)8月23日,全市租赁房屋流动人口集中整治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全市综治、公安、国土房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目前,我市登记流动人口为227.63万人,租赁房屋32.45万户,今年新增流动人口69.79万人,租赁房屋24636户,制发居住证26.5万个。

  会议指出,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要把握工作重点,找准关键环节,通过全面采集、核查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

  

  将以社区(村)为基本单位,以综治网格为基础,组织发动社区民警、社区(村)综治干部、网格信息员等力量,全面开展入户查访、信息采集;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将摸排信息录入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基础管控平台;对流动人口聚集问题严重或“人口倒挂”现象突出的“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特别是管理混乱的“群租房”、酒店式(单身)公寓及原改制破产企业集体宿舍等进行重点清查。

  实行限期整治,将流动人口聚集、治安管理混乱、一时难以根治的重点区域和部位纳入综治挂牌整治的对象,充分运用综合治理的手段,限期改变落后面貌;打击违法犯罪,主动发现违法犯罪窝点和线索,深挖细查,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租赁房屋实施的传销、黄赌毒、暴力恐怖、电信网络诈骗以及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不履行责任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中介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流动人口管理责任。

  落实“以房管人”措施,全面登记辖区租赁房屋中介机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劳务市场等,开展针对性入户查访,完善出租房屋信息,督促签订治安责任书,及时送达相关告知书;落实“以业管人”措施,督促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物业公司等将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属地派出所,对雇用流动人员较多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督促建立专管员制度,有条件实行自主管理的,鼓励推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落实“以证管人”措施,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在出租房屋时,必须严格查验承租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详细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督促承租人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件。

  

  争取群众支持,大力宣传租赁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召开房东会议、业主单位会议等形式,增强流动人口、相关单位业主、房屋出租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使依法租赁、依法登记办证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发动群众参与,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的租赁房屋、发生在租赁房屋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流动人口中的重点可疑人员、藏匿在租赁房屋的违法犯罪分子;做好群众工作,在入户调查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法律、讲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配合。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租赁房屋流动人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建立督查机制,对由于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将严格按照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的有关规定,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行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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