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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检察院检察长领读学习《准则》、《条例》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曲顺 王海声   2016-11-07 11:35:00

关键词: 青岛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准则》;《条例》

  大众网青岛11月7日讯记者 郭欣 曲顺 通讯员 王海声)11月4日上午,青岛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新进行了领读学习。

  大家一致认为,《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政治担当,契合时代的发展、顺应群众的期待。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准则》的基本精神、《条例》的基本要求,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扎实地把各项检察工作做好。

  李建新检察长强调,两级院党组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学习《准则》《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紧抓好。一是党组的同志要切实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学习原文,反复学习,真正领会。二是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上级部署,做好学习的统筹安排、集中辅导、督导检查等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检察机关学习动态和成果转化。三是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工学关系,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抓好全员学习,确保每一名干警对《准则》《条例》了然于心,规范言行。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全体检察人员在学习中,要紧密结合实际,精准把握精髓要义,以《准则》和《条例》为镜,自觉对照开展自我检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铁的纪律,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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