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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焖鸡米饭火遍大街小巷 大部分加盟店无特许经营资质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费磊   2015-06-09 14:20:00

关键词: 米饭 加盟店 黄焖鸡米饭 特许经营合同 备案

  央广网北京6月9日消息(记者费磊)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济南名吃“黄焖鸡米饭”近些年来火遍全国得大街小巷。这些店铺几乎都声称自己是正宗的加盟店。但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的加盟其实是个伪命题。

  去年年底餐饮业圈曾有过一个预判,说2015年餐饮业最先大批量死亡的首先是火锅、其次是烤鱼,第三就是黄焖鸡。实际上,黄焖鸡米饭在这些年来,可以说在全国各地迅速兴起,也以廉价而博得了街头这个市场的青睐,然而在经历了低成本扩张之后,行业标准和管理的问题逐渐显现。大多数都是小业主,他们本钱有限,而且租的店面小,环境卫生也不太理想,在街头遍地开花的这些店,大家一看,都觉得是一个比较低档次,为了摆脱这种低端印象,现在几乎每家店都声称自己是加盟店,有的店面还挂出了相应的合同证明,说自己是加盟。

  然而,记者在商务部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中搜索,发现“黄焖鸡米饭”根本就搜不到任何相关信息。工商部门相关人员说,没有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根本就不能进行加盟连锁业务。也就是说,现在在全国各地爆红的“黄焖鸡米饭”根本没有资质,却搞起了加盟。

  根据相关规定,特许加盟企业总部须到当地商务部门备案,否则就是违法经营。加盟连锁企业一般是由当地政府市商务部门初审,然后去省商务厅备案,已经备案的企业在商务部“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网”可以查询到。

  根据2007年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公司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经营时间超过1年,而且“在满足了‘两店一年’的条件后,应该有比较成熟的经营模式了,才允许加盟。”并要求在第一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要向商务部门还要进行一次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特许人如果不备案,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且还会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而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记者发现,除了“黄焖鸡米饭”,还有不少加盟店的特许经营资质并没有拿到,却已经早早地开始加盟进程。比如像万友面馆等等,在工商部门的官网上根本搜索不到,更谈不上什么加盟了。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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