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初二小情侣偷吃禁果引血案 女方爸捅死男方爸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2013-12-24 14:07:00

关键词: 初二;情侣;偷吃禁果;血案

  女孩14岁,男孩17岁,都念初二,谈起了恋爱,一时如胶似漆。

  女孩离家多日,父亲寻遍未果,还去派出所报失踪。哪知女孩藏在了男孩家,两人还偷吃了禁果。

  双方家长为此展开谈判,争执中,女孩父亲用尖刀捅死了男孩父亲。

  昨天下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女孩父亲犯故意伤害罪,判无期徒刑。

  女儿明明躲在男同学家

  上门去找,男生父亲却说不在

  男生小陈和女生小张都是贵州织金县人,父母在嘉兴打工,将他们留在身边读书。

  两人就读于王江泾一所民工子弟学校,虽然差了三岁,但因为和老家课程衔接的问题,两人同班念初二。

  今年4月底,小陈追求小张,两人谈起恋爱。

  5月初,小陈将小张带到了自己家,青春期的他们偷吃了禁果。

  5月3日,两人都没去上课,还叫了班上另一名女同学,一起在小陈家玩。

  老师发现3个学生没来上课,就给他们的家长打了电话。

  张父得知后,四处寻女,可没消息。后来,他打听到女儿很可能在老乡陈某家,就上门去找,但陈父称孩子不在他们家。

  5月10日,小张回到学校,将书包拿回家,又出来和小陈在一起。

  张父在家发现书包后,断定女儿就在王江泾镇。他再次去了陈家,可依然无功而返。

  张父从女儿同学处打听到,女儿就在陈家,可两次上门找人,对方都不配合,让他内心很恼火。他报了警。

  谈判中起争执

  女孩父亲一刀刺中男孩父亲

  其实,陈家也觉得两个孩子还小,就做小张的思想工作,让她先回家。

  5月16日,陈父还给张父打了个电话,说第二天就会把小张送回去。

  不过,考虑到两个孩子彼此喜欢,他也想和张家谈谈。5月17日傍晚5点左右,陈父带着一家人以及亲戚、老乡共10多人,来到张家。

  在此之前,张某怕自己一个人对付不了陈家,也打电话从江苏叫来了几个亲戚。此外,他在被子下藏了把尖刀。

  晚上7点多,两家人开始谈判。

  陈父同意两人处对象,但觉得孩子还太小,有些问题需要商讨下。

  可张父不乐意,女儿才14岁,还在读书,早恋影响学习,嫁人还早呢。

  气氛有点尴尬。张父让妻子带女儿出去,做她的思想工作。可小陈一看,追了出去。

  张父心头腾起一股怒火,心想,要不是这小子,女儿也不会这么不听话。气急败坏的他拿出尖刀,追出屋外。陈父见状,也追了出来,想要夺刀。

  争夺拉扯中,张父对着陈父的肚子就是一刀。陈父倒地,鲜血直流。其他人上前把刀夺下,张父逃离。

  陈父送医院后,没抢救回来。

  第二天凌晨4点左右,张父在其亲戚的租房内被嘉兴秀洲警方抓获。

  拔刀的父亲被判无期

  两孩子已分隔两地

  因涉未成年人隐私,12月10日,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昨天下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庭审现场,双方都来了不少旁听的人,但两个孩子并未出现。

  站在被告席上的张父还挺年轻,才39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用刀捅刺被害人陈某腹部,致陈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考虑到张某认罪态度尚好,且在这件事上,陈家也有过错,可适当减轻张某的罪责。

  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给被害人家属35万余元。

  法官宣读判决结果,张父被法警带下之前,冲旁听席的弟弟喊:“帮我照顾三个孩子!”

  双方亲戚都比较平静,只是形同陌路,一句话都没说。

  记者从张父弟弟处了解到,出事后,小张和两个弟弟都被送回了贵州老家。

  陈父在印花厂工作,一个月还有5000多元工资,现在两个小点的孩子都辍学在家。一家人还在嘉兴,挤在才30多平方米的租房内生活。

  “人死了,留下我,要照顾三个孩子,还有生病的老母亲,以后可怎么过啊!”陈母说着说着哭起来,“我儿子以前很开朗,有说有笑的,现在很沉默,几乎没什么话。”

  一场早恋,毁了两个家庭。鲁英 黄娜

  原标题:初二小情侣偷吃禁果引血案 女方爸捅死男方爸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孙亚楠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