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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网约车"三证"下周一开办 办理流程发布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付晓晓   2017-02-03 08:49:00

关键词: 公告;青岛网;下周一;约车

  

  半岛记者 付晓晓 报道

  半岛都市报2月2日讯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方便办理网约车相关申请业务,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的公告》。据了解,市运管局将于2月6日(正月初十)正式受理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运输证、驾驶员证申请业务。

  根据《公告》,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企业持相关材料前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交通运输委窗口申请办理,审查合格后可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个人或企业按照车辆《行驶证》标注的地址区划,持相关材料前往相应运管机构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可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前往业务受理点现场报名,并根据安排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现有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变更网约车驾驶员证的,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为“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原核发的辖区的业务受理点现场报名,经材料审核通过,并按照运管机构安排参加网约车驾驶员证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市运管机构制作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需开具“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和无暴力犯罪记录”六项记录。具有本市户籍的驾驶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开具。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驾驶员,由本人到办理居住证的公安派出所和居住证所属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开具。

  《公告》具体内容请登录青岛市交通运输委网站(http://www.qdjt.gov.cn)、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http://ygj,qdjt.gov.cn)查阅,供业务办理时掌握。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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