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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林公安:清明发现违法野外用火可电话举报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悦音   2017-03-24 15:42:00

关键词: 青岛;森林公安;清明

  大众网青岛3月24日讯记者 王悦音)今天,青岛市森林公安部门通过大众网提醒大家,清明将至,请文明祭祀,严禁违法野外用火。发现违规者或火情,可拨电举报电话:88018110,88014110。
  清明将近,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严禁在全市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近年来,市森林公安部门加大了对林缘、林区道路和林区墓地三大危险区域的管控,强化林区和与城乡结合部的村庄、居民点、经营场所等重点地段检查力度,广泛开展了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起到了良好的震摄作用。
  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青岛共发生森林火灾多起,过火面积1344.56亩,处罚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市北区居民程某某在崂山区毕家社区南山上坟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587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年4月5日,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长岭社区居民刘某某兄弟二人因上坟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约107亩。该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2016年3月31日,青岛市民郭某两姐妹在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为父亲上坟,点燃冥币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30亩。经城阳区人民法院认定,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均犯失火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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