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李沧部分网吧大厅摆放烟灰缸 收到改正通知书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徐杰   2016-11-24 11:04:00

关键词: 控烟;网吧经营;烟灰缸

  半岛记者 徐杰 报道

  半岛都市报11月23日讯 为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控烟氛围,李沧区爱卫会组织各控烟监督部门,在全区集中开展了控烟执法检查周活动,尤其对网吧等控烟难的场所禁进行全面检查,并联合学校学生监督身边大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针对网吧控烟难的实际情况,李沧区爱卫办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责任书,要求加强网吧内部管理,杜绝网民在网吧内吸烟等违规行为。此外,还对个别在大厅仍摆放烟灰缸、未规范张贴禁烟标识的经营场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据介绍,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逾期不整改的,对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吸烟不听劝的烟民,由控制吸烟监督管理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