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高温补贴领了吗 每月至少80元不发可举报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5-07-15 09:11:00
户外作业劳动者(资料图)
青岛新闻网7月15日讯 进入高温桑拿天,你开始领钱了吗?7月14日,记者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按照青岛市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如果劳动者高温津贴方面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领不到津贴?市民可投诉举报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全部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青岛市目前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所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如果劳动者高温津贴方面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电话:82669580。
不发津贴?企业最高罚款两万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用人单位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气温超过35℃应采取换班轮休
《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上午11时至下午4时应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
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明确了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已经进入发放期。在这27个省份中,有13个省份发放标准为按月发放,另有14个省份按天发放。
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高温津贴天津日补标准最高,每天补助24元。按月发放的地区中,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青岛新闻网记者 谢小真)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