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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技校可评正高级 职称与事业单位等级对应

来源:青报网-青岛日报   作者:李莉莉   2015-05-29 13:02:00

关键词: 中职 技校 职称制度 高级技工学校 教师专业

   本报讯 青岛市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昨日全面启动。作为全省首批开展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青岛将在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增设正高级职务级别,改革后的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本轮青岛的改革试点实施范围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不包括已经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学校)中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研人员;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和技工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职业培训技术教研室中专职从事教育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研人员等。

   本轮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改革原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体系,增设正高级职务级别。改革后的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试点范围内的在编在岗教师按照现聘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改革后的职称(职务)体系,统一办理过渡手续。改革前已经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资格予以保留,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鼓励教师跨校评聘。

   根据改革方案,上述学校将对现有职称和聘用情况进行过渡登记,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学校出现岗位空缺时,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核准公布、按岗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本轮改革将于7月底前完成人员过渡登记,8月至11月组织开展评聘工作,12月底前基本结束。

   原标题:中职技校可评“正高”了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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