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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立军令状 青岛先拿电镀业"开刀"(图)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王媛   2015-04-17 13:53:00

关键词: 开刀 水十条 水体 废气污染物 半岛网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日前,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为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针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来源,提出了相应的减排措施。二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工业水、再生水和海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三是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四是强化科技支撑。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收费政策,健全税收政策,促进多元投资,建立有利于水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六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七是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治理目标管理,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类环境风险,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八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防治地下水污染,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良好水体和海洋环境保护。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九是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国家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逐年考核计划实施情况,督促各方履责到位。十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国家定期公布水质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落地

  岛城先拿电镀业“开刀”

  16日,国务院出台“水十条”,青岛市环保局将“水十条”迅速落到实处,召开了电镀行业污染防治现场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水十条”,岛城将先从电镀领域“开刀”,防治重金属污染,保护岛城水体。

  三招整治电镀行业

  市环保局表示,整治电镀行业,首先要加速落后产能淘汰,电镀集中区内必须淘汰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除外)、淘汰手工操作的电镀工艺。其次,强化污染防治措施,比如,各电镀园区要在6月15日之前确定电镀工业园废气处理设施集中式自动化控制工作方案,10月30日之前改造完成;含铬、镍、银、氰化物废水必须单独收集单独处理等。三是要求涉重企业必须具备重金属监测能力,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每天要进行监测。

  环保局要求,目前尚未具备监测能力的企业,要抓紧时间配置监测设备和培训监测人员,在配置之前,每月至少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对废水污染物监测两次,已具备监测能力的企业,每月至少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对废水污染物监测一次,并保留好监测报告,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每年至少委托监测一次;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

  敏感区禁重金属项目

  6月30日前,还要组织对环保管理人员和设施运行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继续深入开展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员制度,电镀集中区要加强对各个电镀企业人员的培训,在重点企业设立二级企业环境监督管理员。辖区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并按照年初支队的工作方案,认真分析评估《方案》执行情况,包括重金属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重点治污工程项目完成情况(逐一说明)和各项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形成评估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市环保局副局长在会上表示,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内建设涉重金属排放的新建扩建项目。

  涉“重”严重企业将追刑责

  同时,健全重金属预警监测体系,环保部门还将加强对涉重企业的日常监察,摸清涉重企业底数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档案和数据库,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定期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和相关信息。

  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企业的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电镀车间防渗防漏情况、废水分类收集情况、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环境应急防范措施和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严厉查处涉重金属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对重金属污染物超标3倍以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涉重企业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王媛 实习生 于汇 通讯员 孙俊杰

  十个关键字读懂“水十条”

  16日,记者梳理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大关键词,并请专家帮您速解“水十条”。

  关:十小企业全取缔

  【条文】取缔“十小”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解读】地方和企业会发现污染环境的成本越来越高。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就会被重罚,甚至被取缔。

  治: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条文】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解读】十大重点行业的整治,表面看是治标,实际更是治本,是生态建设淘汰落后、污染产能,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除:清除垃圾河黑臭河

  【条文】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解读】“水十条”就是要解决污水直排等瓶颈问题,并要求地方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清单与治理进程,将水环境保护作为城市发展的刚性约束。

  禁:禁养区清走养殖场

  【条文】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解读】我国农业已超过工业成为我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化肥、农药要减量使用,农膜、秸秆要做无害化处理。

  调:阶梯水价倒逼节约

  【条文】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解读】按通常使用的水费支出占比收入比这个指标衡量,我国城市普遍在0。5%至1%之间,而发达国 家的 比例约占1%至1。5%。必须加快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通过价格杠杆的手段,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倒逼节约用水。

  保:全程监管无忧

  【条文】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解读】“水十条”聚焦千家万户的水缸、水龙头,强调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责:因水可能被摘官帽

  【条文】国务院与各省区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解读】“一岗双责”是对地方政府领导班子的环保要求,“水十条”规定很严厉: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将被摘乌纱帽。

  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条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严控地下水超采。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解读】新时期治水思路中首先就是“节水优先”。华北地区是最大的地下水超采区,引起天津等地地面沉降,必须大力整治。

  晒:给最差城市亮牌

  【条文】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同时,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解读】近年来,违法排污事件屡见不鲜,少数地方处于经济发展考虑,环保履责不到位,甚至充当排污企业的“保护伞”。“水十条”要求定期公布环保“红黄牌”企业名单,并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有利于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强大震慑,形成齐抓共管排污企业的新局面。

  奖:以奖促治找领跑者

  【条文】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

  【解读】处罚是一方面,对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的应当奖励,并且应该通过个人和单位树立“标杆”,发挥带动引领作用,促进水污染的治理。据新华社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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