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两高架设2300米隔音屏 21日起占路施工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刘兰星   2015-03-18 13:52:00

关键词: 隔音 施工车辆 高架路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城市道路——声屏障

青岛两高架设2300米隔音屏

   为减少噪声污染,我市对城市高架路陆续增设了隔音屏,采取声屏降噪的方法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记者昨日获悉,自3月21日至4月30日,胶宁高架路、杭鞍高架路将启动增设隔音屏施工,届时,两条高架路共2300米路段的噪音环境将得到改善。

   两条高架路设屏2300米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北大队和市北城管局联合发布通告,因城市高架路隔音屏设置施工,自2015年3月21日至4月30日,胶宁高架路、杭鞍高架路在当日22时至次日5时实施夜间隔音屏设置占路施工。通告要求,施工期间,过往车辆需按照现场设置的警示标志指示,减速避让施工车辆和人员,安全行车。

   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处获悉,根据工程设计方案,此次施工的范围涉及两条主要城市高架路。其中,杭鞍高架路将在海泊人家小区、联城海岸小区、花好月圆小区等9处地段增设隔音屏约800米;胶宁高架路将在双珠小区、城市梦想家园、十五大街香寓等17处地段增设隔音屏约1500米。

   环境评价确定增设路段

   “杭鞍高架路和胶宁高架路是青岛市两条重要的交通要道,沿线两侧商户及居民楼分布密集。由于道路交通量逐年增加及部分新建建筑距离高架桥较近,高架路部分区段噪音超标,影响了沿线部分居民生产生活。”市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重点道路桥梁增设隔音屏设立方案》及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市重点道路桥梁增设隔音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最终确定了对杭鞍高架路、胶宁高架路部分噪音超标区段增设隔音屏。隔音屏设立方案显示,两条高架路设置隔音屏的标准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四类标准适用区域,即城市道路中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和轻轨交通道路两侧区域。

   与相邻隔音屏保持统一

   胶宁高架路施工历经了三期工程,其中一期工程与二期工程的隔音屏外观和降噪效果有所差别。记者看到,三期工程与隧道跨线位置的隔音屏为灰白色,而市北区台东附近的一期工程多为蓝色。杭鞍高架路则是绿色。对此,项目负责人表示,“新设置的隔音屏会考虑与原先的隔音屏统一外观样式,在今后的维护过程中,再逐步统一。此次胶宁高架路隔音屏色彩确定为灰白色,而杭鞍高架路增设的隔音屏为绿色。 ”

   据介绍,此次增设的隔音屏由上部百叶窗式吸声体、中间玻璃隔声体、下部多孔吸声体组成,底部铝合金喷塑框架,吸声体背面板采用彩钢板,吸声体正面板采用亚光喷塑处理。从安全上考虑,隔音屏框架强度高、降噪性能高、透光性能好、整体结构稳定性能好。此外,设置隔音屏将增加桥梁的恒载和风荷载,其高度是声屏障声学设计中一个重要参数。根据《城市道路——声屏障》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为保证声屏障具有较好降噪效果,结合国家有关标准,目前两条高架路的隔音屏有效高度为3米,离路面距离为3.8米,可以将噪声干扰降至最低程度。(记者 刘兰星)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