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今天向"专车"下罚单 司机受罚后领回车辆

来源:大众网   作者:蒋甜   2015-01-15 17:44:00

关键词: 青岛;专车;司机;受罚;车辆
  

查处违法专车并进行处罚

    大众网青岛1月15日讯(记者 蒋甜)今天,青岛市运管局责令两辆违法营运“专车”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鲁BL760H号车辆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鲁B6BX16号车辆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均已交纳罚款并将被查扣车辆领回。
  该处罚的依据是《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出租汽车客运或者汽车租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之规定。
  1月7日,市运管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鲁BL760H、鲁B6BX16号车辆涉嫌非法营运,市运管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将车辆予以查扣。经调查,鲁BL760H车辆属性为私家车,鲁B6BX16号车辆为某单位车辆,其利用叫车软件提供有偿服务属非法营运行为。
  春运临近,为进一步净化青岛市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市运管局下一步将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力度。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