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学生旷课被班主任打伤 即墨一中学被判赔2.6万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保光   2014-12-29 07:15:00

关键词: 旷课 班主任 学生 中学教师 民办中学

   因为旷课,即墨某民办中学班主任吴某,对学生郑某用教鞭抽打,导致其多发软组织挫伤,并造成创伤性应激障碍。日前,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由校方赔偿该学生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6000余元。

   据了解,2012年5月15日上午课间操时,学生郑某因为肚子疼向班主任吴某请假。当天下午第三节体育课时,授课老师发现郑某旷课,并立即告知吴某。随后,吴某在学校查找未果后,让其他同学帮忙寻找。不一会儿,郑某来到班主任办公室,解释称,未上体育课的原因系在语文教学组办公室抄课件。因为此前吴某曾在各科教师办公室查找,当时并没有看到郑某。吴某认为,郑某不仅旷课,还编造事由说谎,一气之下,吴某用手背击打郑某的面部,并用长约50厘米、直径1厘米的实心塑料教鞭抽打郑某的胳臂和腿部。

   因为疼痛难忍,郑某来到青岛市市立医院诊治,并被诊断为多发软组织挫伤。此外,郑某精神上出现异常:精神受到极大刺激,生活不能自理,且性格狂躁易怒、不愿与人接触。随后,郑某多次在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治疗,并被诊断为应激状态、幻觉、妄想状态。

   事发后,吴某及学校领导向郑某及其父母赔礼道歉。此外,即墨市教体局、该中学均对吴某作出行政处分,并将其辞退。但是,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最终,郑某一纸诉状将学校和吴某告上法庭。法庭上,吴某表示,郑某无故旷课,并编造旷课事由,作为班主任,他有责任问明旷课原因。但是,在此过程中,因为批评、教育方式欠妥,致伤原告身体。当时的行为应该属于职务行为,民事赔偿也应由学校承担责任。而校方认为,郑某主张患有精神疾病却无合法有效证据。

   庭审过程中,即墨法院对郑某的精神问题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应激状态,幻觉、妄想状态系功能性疾病,目前国家未出台相关评定标准,不能给予评定伤残等级。2013年9月9日,经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郑某所患的创伤性应激障碍,与2012年5月15日被打有因果关系,参与度为75% 。

   经即墨法院审理认为,此案中的被告吴某作为中学教师,在实施教育、管理职责中,故意致伤郑某的身体,具有完全过错。同时,法院认为,被告吴某的侵权行为系职务行为,依法应由其聘用单位即墨某中学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即墨法院作出判决,由校方赔偿郑某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6000余元。一审宣判后,校方不服提起上诉。日前,经市中院审理维持原判。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