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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动集装箱专项整治 不锁锁罚200元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赵玉勋   2014-12-19 07:38:00

关键词: 行驶记录仪;集装箱运输;专项整治;箱体;报停

青岛启动集装箱专项整治 不锁锁罚200元

  早报讯 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启动集装箱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五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昨天一天共查处集装箱运输车辆各类交通违法178起,多为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部分车辆存在超载、未正常使用行驶记录仪等违法行为。其中,黄岛交警共查处集装箱交通违法62起,大约六成集装箱车存在车体与箱体不锁安全锁扣的违规行为,这些违规司机分别被罚款200元。

  不锁锁扣被罚200元

  12月18日上午,黄岛交警大队在204国道和329省道交叉路口设置4个检查点对过往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逐一检查。约半小时的时间,执勤交警检查了12辆集装箱车,其中有8辆未按要求将锁扣上锁。现场执勤交警介绍,一般的集装箱车架上都会有四个安全锁扣,只要动手,几秒钟的时间就可以给箱体上锁,但是不少司机嫌麻烦,又抱有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经常不锁扣就上路。“箱体不锁锁扣,遇上紧急状况时,集装箱很可能会从挂车上甩出,击中附近的其他车辆。”一位执勤交警介绍。当天上午,黄岛交警共查处集装箱车违法行为62起,其中箱体与车体未挂锁扣违法行为41起。

  “这次检查中发现的不上锁的车辆,属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我们对这些司机做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黄岛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增春告诉记者。

  逐车逐人建立档案

  “下一步,我们将重新对辖区内集装箱运输车辆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集装箱运输车辆、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线路等基本情况,逐车逐人建立档案。特别是对辖区报停车辆逐一进行登记,对报停的车辆要做到落实车辆、落实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定期对报停车辆进行检查,严禁报停车辆上路运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将对全市集装箱运输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主要对车容车貌、灯光、转向、制动、车架拓印号比对、安全防护标志,反光标志、行驶记录仪的安装使用等进行检验。检验民警本着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确保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安全。

  “我们将严格禁行区域管理。今后,禁止运输集装箱的大型车辆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遵义路、滨海路、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含)以西,环湾路、杭州支路以东)行驶。因特殊需要的,须办理通行证通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记者 赵玉勋 通讯员 陈刚 冯希军)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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