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怀孕诊成肌瘤农妇苦不堪言 妊娠破裂成8级伤残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王婷   2014-12-03 06:55:00

关键词: 丁某 妊娠 超声检测 伤残 怀孕

   晚报讯 去年12月,平度农妇丁某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看病,大夫说只是轻微的子宫肌瘤,让她回去休息,结果当晚丁某腹痛加剧,再次到医院检查时起初的子宫肌瘤变成了宫外孕,丁某认为医院没有及时诊断,对自己造成了伤害,因此将医院起诉至平度法院求偿。

   年近四旬的丁某是平度人,她和丈夫育有一个9岁的儿子。去年12月,丁某感觉下腹疼痛,于是到平度一家医院就诊。医生通过超声检测发现,丁某得了子宫肌瘤,不过情况并不严重,医生叮嘱她回家多休息,无需住院治疗。听到医生的诊断之后,丁某也放下了心中大石,返回家中。不过当天晚上,丁某又感觉身体不适,腹痛加剧,随后被家属再次送到医院,经医院诊断显示,丁某得了宫外孕导致的妊娠破裂,需要立即进行手术。术后,丁某的身体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她认为对于宫外孕的情况,医院前期完全没有诊断出来,存在严重的失误,而且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极大伤害。丁某将医院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4万余元。

   不过院方称,丁某出现妊娠破裂,完全是她自身原因造成,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关系,希望法院驳回丁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委托相关机构鉴定得出结论,医院对丁某的治疗过程存在一定过错;医院医疗过错与丁某的伤害后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医院对丁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其参与度建议为10%一15%;丁某的损伤已经构成八级伤残;丁某的误工期限建议为90天,护理时间建议为30一60天。

   按照该份鉴定,法院认为医院应当按照12.5%的比例赔偿丁某合理经济损失,主张的护理时间根据公平原则折中为45天。考虑到医院存在过错,给丁某在精神上造成一定的伤害,法院认为医院应当赔偿丁某8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经平度法院一审判决,医院需赔偿丁某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10日之内履行。(记者 王婷)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