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富美文化商苑购房交15万订金 开发商:没收到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作者:刘金德   2014-10-20 10:21:00

关键词: 开发商;富美;购房;刘女士

  刘女士当时的收据和卖房宣传页

  刘女士从医多年,如今已经退休,但她没能清闲下来,一直在为养老房的事奔走。早在2009年,她在靠近即墨路小商品市场的富美文化商苑购买了一套六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当时先交了15万的订金,等到要去交后续房款的时候,却被告知开发商并没有拿到之前的订金,可能在其他人手里。直到现在楼盘早已经交房,邻居也都住了进去,只是当年刘女士预订的那一套还空着,尘土也已经厚厚一层。

  “当年各种资料我都留着,就连2009年的报纸我还保存着,就是从报纸上看到的分类广告,然后过去看的这套房子。”10月18日,记者见到刘女士时,她拿出了一张2009年的报纸,并说起当时的经过 。2009年8月底,刘女士在看到报纸上的广告后,来到这家楼盘,觉得不错,就想买一套。刘女士介绍,当时富美文化商苑的售楼处,一位自称是“开发商”工作人员的协助刘女士办理了交款手续,并给刘女士提供了一张收据,然后让刘女士回去等消息,但过了一段时间,迟迟没收到交后续房款的消息,刘女士又找到了开发商,却被告知,并没有她的订房信息。那之前交的15万块钱去了哪?

  事后刘女士询问才得知,之前收自己钱的并不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而是一家名为立山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帮助该项目从事售房业务。

  除了当初的报纸广告,刘女士给记者看了当年交15万预订款时给的简单收据,“现收到订房客户B座1单元24F05户65.72㎡刘**部分订房款,人民币150000元,剩余订房款人民币50000元于2009年9月3日交清,该房源面积为65.72㎡ ,单价为9200元/㎡ ”,收款人是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并写着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字。

  刘女士提及,事后她找到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她,这位姓王的工作人员是房产中介的,并不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开发商账户上并没有收到这笔钱。

  原本看来是一起不算复杂的纠纷,却让刘女士一等就是五年,她被开发商和中介来回推,开发商称没收到这笔钱 ,中介就说这笔钱给了开发商,“今年年初我还找过这家房产中介,对方给我开了一份证明,里面提到‘我司原职员王某某,在富美文化商苑项目营销中,为帮助客户刘某某抢到房源,当时公司收据用完,以自己身份打了一张收款白条,在此我司证明该客户拾伍万订房款已交。’我也想过要去起诉他们,但刚找到律师,他们又劝我再商议商议,不要闹到法院去。”按照刘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之前立山地产营销策划公司一位董姓的负责人,却一直无法接通。18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北区博平路7号,也就是已经入住的富美文化商苑,从值班保安处得知,开发商的确在此处有办公地点,但没有悬挂门头牌,平时也很少能见到人,当天记者看到大门紧闭,也没有开发商方面的工作人员,对于购房的事,物业不清楚。来到刘女士多年前预订的那套房子处,发现大门紧锁,从门上的灰尘来看,似乎很久没有打开过来。房子一直在那空置着,刘女士的购房难题也多年得不到解决,后续进展如何,如果解决,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文/图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金德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