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有小区仅电梯广告年收入20万 怎么花的盼公示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姜豪   2014-09-16 07:27:00

关键词: 广告费用;广告内容;广告数量;广告收益

  东海中路附近某小区墙上广告杂乱多。

  宁夏路某小区道闸上有某整形医院的广告。

  风水广告也贴到了居民楼道。

  9月6日至9月13日,记者连续走访调查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黄岛新区在内的40多个小区,发现一些小区仅电梯广告就达80个,整个小区广告年收入超过百万元。而广告内容花样繁多,其中不乏整容 、隆胸、脱毛等内容,甚至还有测算风水、招财等迷信广告。采访中,业主们对此十分反感,而对于广告所带来的收入更是一无所知。究竟小区的广告是如何进来的?一年广告收入能有多少?违法不良内容又该如何监管?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数量

  进楼道接连遭遇广告“轰炸”

  9月6日至9月13日,记者连续走访调查了市南区宁夏路、银川西路、福州南路、澳门路、台湾路,市北区敦化路,李沧区四流中路,黄岛新区漓江西路等40多个小区,除了6个完工时间超过20年的老旧小区外,其余小区随处可见框架、电梯、灯箱等广告的身影。

  东海中路一高档小区里,3座高层有6部电梯,每部电梯都有3个广告栏,楼道里东西两侧各有1个电子屏。7座低层有14个电梯,每部电梯有1个电子屏和3个广告栏,记者粗略估计,该小区仅电梯广告就达80个。在珠海路某小区,电梯里竟然有4个广告栏和一个电子屏,5栋楼合计50个电梯广告。

  在澳门路某小区门口,记者看到,在门口以及悬挂在墙上的大小广告牌15个左右,以宣传食品为主。在银川西路某小区,门口同样有大小广告牌近10余个,包括2个落地灯箱和1个大型的挂墙广告牌,灯箱滚动播放着演唱会和某品牌婚纱摄影的广告。

  福州南路某新建小区,记者刚进楼道口就被广告包围,2个电子屏轮番播放着不同的广告,不同的声音混淆、嘈杂。左侧墙上张贴着某装修公司的广告,右侧有一个宣传美容养颜的落地海报,电梯打开,三面不同内容的广告出现。记者一数,从进门到进电梯,要感受13个不同广告的“轰炸”。

  在东海中路、澳门路、福州南路等附近小区,在落地灯箱、宣传栏和门口道闸上公开对广告位进行招租,并留有电话。

  内容

  看病算命招财比比皆是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小区内广告内容五花八门,包括房地产、文具销售、食品、房屋出租、医药、美容美发、教育培训、商场售卖以及宾馆住宿等,其中不乏整容、隆胸、脱毛的宣传,甚至还有测算风水、招财等迷信广告。其中房地产广告所占比重最大,约达50%,其次是汽车广告、教育培训和食品宣传,所占比重约30%。

  记者发现,广告内容有明显的集中性和时效性。在宁夏路周边小区,某整形医院广告连续出现在4个小区门口,都是以落地灯箱的方式呈现。在东海中路某高档小区,记者发现,所有电梯里都有同一商场促销广告。

  “对于广告内容,我们是有监管的。”银川西路一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为避免引起业主不满,广告内容努力剔除保险和医疗方面的宣传,也有业主希望是公益广告,可以传递正能量。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对于小区广告的监管,目前还没有具体针对性的法律条文,主要依据《广告法》的相关内容。工商部门主要对小区广告内容和合法性进行监管。

  收益

  光电梯广告一年就20万

  青岛某二级物业公司孙经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电梯里的框架广告按月进行收费,每个平均月收入150元,电视电子屏幕按年收费,每个平均每年4千元。按照该东海中路小区的广告数量,光是电梯广告收入,一年近20万元。”

  同时,孙经理介绍,小区广告种类很多,除了电梯,还有墙体广告、路灯灯杆广告、落地灯箱广告和宣传栏广告,甚至还会放置在门口的道闸上或者是垃圾桶上,不少广告公司还会选择植入式的形式。“灯杆上的广告,写字楼上的每年要800~1000元/个,而在小区就会便宜很多,大约每年每个100~200元;小的灯箱2000元/年,大一点的比如3米×2米的一年可达10000元,这包括电费在内。”

  孙经理透露,自己负责的一高档小区,电梯多,面积大,广告投放价位高,每年广告收入可达10万元,旗下管理的8个小区,每年光是广告收入就能过百万元。同时,他还说,小区还在楼顶上搭建的大型广告牌也很“贵”,一个广告牌按年计价可达10万元,如果靠近家乐福附近广告牌位,甚至高达20~30万元。

  而刘经理主要负责市北区和李沧区小区物业管理,据他介绍,根据地段、小区的高档程度,广告费用相差很大。李沧区中低档小区一个灯箱每年仅需500~800元即可租赁,不及市南区的一半。

  利益链

  广告公司当“中介”,钱交物业

  记者以广告投放的名义,打电话咨询了一家常年经营小区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当记者表示要在闽江路某小区进行广告投放时,一位姓肖的负责人说,具体投放在哪儿只能看该小区是否有空缺。而且广告牌和灯箱也不能随便立,要和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协调沟通。

  “直接找物业公司拉广告成本低,有保障。”一位在南京路某小区投放装修广告的王姓负责人说,只要给物业公司点“好处”,不用通过业委会可直接投放。同时,他建议记者要想节约成本,可自己出资做椅子、垃圾桶等公共设施摆放在小区,不用花费广告费。

  赵先生已经从事广告事业近20年业,他说:“对于小区广告招租,广告公司充当的角色更多的像‘中介’,把小区的广告位当做资源进行招租。”而记者从工商局了解到,申请小区广告的设置,至少也要10多项手续,涉及工商部门、规划部门、城管部门等,审批难度大,而小区设置广告的目的就是增加收益,所以都是物业公司私自进行设置的。对于电梯里的广告,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者就是物业公司 ,所以对于电梯广告,物业公司可自行设置、管理。

  居民 多次找物业,最后不了了之

  对于侵占居民生活空间的小区广告,大部分居民强烈反对。“我一进小区的门,广告就把我包围了。”市北区敦化路某小区王先生抱怨,门口2个灯箱,路边的物业宣传栏上有,路灯上以及道闸上、垃圾桶上也有。“真不知道是怎么进来的呢?”在闽江路某小区的居民情绪激动 ,“广告的收入肯定进了物业公司的腰包”,“小区公共地方放置广告,肯定要我们所有业主同意,物业公司这么做是违法的!”

  也有部分居民支持小区设置广告“我给孩子找培训班,就是根据小区广告提供的信息。”黄岛区漓江西路某小区牟女士说,“只要广告做的好看,还给小区增添色彩呢。”“我们物业公司把广告费用补贴物业费了,并且每年都对具体的数额进行公示。”天福苑小区赵先生说,小区广告不多,主要是电梯广告和灯箱广告,收益所得用以补贴物业费,可让业主少掏钱。

  对于广告费物业公司自己管理,很多业主希望可以维权。“我去问过,物业的答复很模糊。”银川西路某小区王先生很无奈,“声称已经把广告收益补贴物业费了,要他们出示具体的收支明细,却以支出散、乱,担心激化业主间矛盾为由不能公示”。王先生表示,他会一直坚持物业公司将广告费用收支透明化。

  去向 物业均称贴补了物业费

  记者走访了40多个小区中,物业对小区广告费用的去向支支吾吾,不过也有15家物业公司对记者的询问做出正面答复。

  福州南路一小区物业经理向记者抱怨,“像维修楼道里的坏灯泡、坏拉手、掏堵塞的下水道等,这种小钱难收,只能自掏腰包。”敦化路某小区的物业周经理告诉记者,小区物业费是0.3元/平方米,难以满足日常修补以及小区公共投资的费用,对于物业公司征收公共费用,业主置之不理,这样的话只能通过广告的费用进行填补。将这部分费用用于专项维修资金或是其他公共费用使用,往往能避免业委会和其他业主的分歧。记者问是否可以将收支明细公示时,周经理说不会,因为大部分费用使用情况散、乱,而且公示会引起部分业主们心理的不平衡和不必要的矛盾。

  “业主们质疑的确有道理,因为缺少完善的监督制度,给了物业空子可钻!”采访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诚地说,业主们维权意识淡薄,或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被侵权,公共收益在实际操作中被物业公司支配,具体的收支不会对业主进行公示,不少“剩余”的费用成了物业公司的“灰色收入”。但如果将广告收入挨家挨户分给业主,很多业主不在,并且每户分得很少,所以可行性并不高。同时,该负责人介绍,现在许多物业公司把小区的广告租赁权转交给小区业委会负责,广告费用是业委会自行支配。

  律师 所得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到底小区的广告收益归谁所有,应该如何监管?记者咨询了山东万锦律师事务所张丽丽律师,张律师说:“小区规划区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在小区公共场所经营广告所得,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这是毋庸置疑的。”

  张律师说,小区住宅楼外墙、规划公共场所的广告位收益、社区活动收益、临时停车位收益等,都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电梯属于小区公共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电梯间要经营广告,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对于广告收入 ,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或者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扣除成本支出应给业主平均分配。当然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支配。

  对于广告收益,物业公司是否应公示?张律师介绍,在《物权法》的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要由业主共同决定。”另外,《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对于如何维权,张律师表示不交物业费的方式不可取,没有业委会的及时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收益分配事宜,并建立审计制度,对小区内所有利用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进行审计,维护业主共同利益。若是物业公司拒绝交出广告收益或者未详细说明收益去向,业主委员会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返还该部分收益。

  “广告内容不合法,肯定应该由工商部门来负责!”采访时,本市另外一家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表示,自2006年7月开始施行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利用户外场所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为载体,发布户外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接受工商部门对内容和手续的监督管理。

  示范 有些小区已开始一年两公示

  宁夏路天福苑小区多次荣获“平安物业小区”、“山东省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青岛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等称号。9月12日,记者对该小区进行了走访。

  “我们是业主的管家,每半年将小区广告收益及其公共部位收益对业主进行公示。”天福苑物业服务中心惠主任告诉记者 ,“我们全都是明账 ,保证小区物业费和公共收益收支的透明度和公开化。”

  “我们这个小区每年各种支出达100多万元,而小区广告收益作为物业补贴的一部分,占比重很小。我们力求收支平衡,去年因为雇佣人员工资上涨,所以整体收支没有达到平衡,有亏损。”惠主任介绍。

  在公示明细中,记者看到,账目公示主要包括应收 、实收、支出具体去向、本年度的整体收支情况以及盈亏的原因。在实收栏目中,明确了小区广告的收入。并且,在支出方面,包括十几项,有人员劳务费、办公室用品、公共部分的养护和维修等。

  对于小区广告的引进,惠主任介绍,每次把广告的内容和价格上报给业委会,需要业委会9人全部同意并签字,然后在小区的公示栏内进行公示7天,最终再决定投放。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内部有4个大公示栏,共有23个单元,每个单元还有一个公示栏。“一共27个公示栏,我们会及时把业主需要知道的信息进行公示,保证每个业主及时了解情况。”惠主任介绍。

  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吴冰说:“小区物业每年 2次对业主公示具体的收支情况,包括小区广告收益和去向。对于广告的引进,具体的细节我们业委会都会了解,然后告知业主。”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天福苑这样敢于公开自己账单的小区物业,毕竟是占很小的比例,大多数小区物业公司还是把账单“揣”在自己兜里,坚决不给业主们看。

  他山之石

  “社区股份制”,免交物业费还分红

  为了更好地解决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利益问题,2003年,“业权分配制”首次被北京华远地产提出并采用,所谓“业权分配制”,是采用物业管理“佣金制”和社区股份制,即整个房子卖给业主后,小区按照业主所买房子面积大小,把公用部分的股权分配给业主。带来的最大好处是,有可能通过经营一些公共财产,使业主免交物业管理费,甚至还能分红。

  在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把墙体广告、电梯广告等能够带来效益的公共财产,归业主所共有。在入住后,业主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这些公共财产进行经营。

  经营所得的收益存入独立账户,接受业主监督 ,成为小区业主的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可充当业主物业管理费,结余成为业主利益 。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 姜豪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