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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共场所禁止非法露天烧烤 专项整治3个月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孙启孟   2014-08-21 08:11:00

关键词: 露天烧烤 烧烤工具 专项整治 通告 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全市公共场所整治露天烧烤

   早报讯 为了维护市容环境秩序,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专项整治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通告”,根据《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禁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等法规、规章,自今年8月起至今年10月,对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

   “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城市建成区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经营露天烧烤。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经营露天烧烤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经营露天烧烤中的其他违法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环保等部门依法查处。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各区、市政府可以结合辖区实际,在广泛征求周边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适宜路段或者场所,设定烧烤经营规范区,并设置标识,加强管理,规范露天烧烤经营行为。(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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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8时30分,记者跟随东部片区金门路、珠海路和八大湖三个中队的联合执法人员队伍开始对辖区内野烧烤摊位清理,该联合执法队共有40多名执法人员和5辆中型卡车。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上杭路,清理这里已经开始营业的7家野烧烤摊位。“这里昨天晚上刚清理过一次,今天他们又摆出来了。”市南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栾继荣告诉记者。

   执法队伍刚到上杭路,烧烤摊主马上开始收拾工具,但均被执法人员阻止,执法人员随后将野烧烤摊位的烧烤炉、桌椅等查扣。随后,执法人员又在大尧一路、逍遥二路等路段,同样将前一天晚上被查处,当晚又摆出来摊位的3家野烧烤摊位再次取缔。 取缔野烧烤居民叫好

   澄海一路和花莲路两条路比较狭窄,周边都是居民区,很窄的人行道上被摆上了野烧烤摊位。栾继荣告诉记者,周边的居民也多次举报,浓烟和噪音对他们的影响太大。执法人员首先取缔了澄海一路在一处居民楼院内摆满的2家摊位,又在花莲路上取缔了3家摊位。

   “这个地方就不能摆烧烤摊,我家住在二楼,夏天根本不敢开窗。”花莲路上一名居民看见城管执法人员来取缔野烧烤,拍手叫好。

   到晚上10时,记者跟随的这路执法人员已经查扣了野烧烤摊位用的烧烤炉、桌椅等工具10车,分两次送到仓库内。“我们稍后还要去江西路、宁夏路等地方,然后再回来查看已经取缔的摊位是否又摆出来。”栾继荣说,他们当晚准备巡查到凌晨,彻底取缔这些野烧烤。 (记者 孙启孟 摄影报道)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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