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教育部发布6禁令约束老师 违规将追责校领导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4-07-15 11:12:00

关键词: 师德师风建设;校领导;老师;规定;教师职业道德

   教育部发布6条禁令: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参加学生家长宴请、参加学生家长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让学生家长报销个人费用、通过推销图书等获取回扣、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教育部14日公开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等行为设立6条“红线”。

   《规定》明确的6条禁令分别是: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规定》对违纪情况的惩罚也做出规定: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现违规将追究校领导责任

   教育部监察局负责人就《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答记者问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教育部出台了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14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些地方和教师违规收礼

   问:教育部为什么要出台 《规定》?

   答:当前,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存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整体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就无法真正履行教书育人的崇高职责,就无法完成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就成为一句空话。

   正是因为看到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别是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教育部下定决心,把治理这些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不失时机地出台这一规定,在全教育系统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 为教师划“红线”设“禁区”

   问:《规定》聚焦哪些违规违纪行为?

   答:《规定》主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实际上是指教师利用职务便利,向学生及家长索取好处。

   全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期望很高,但是从媒体曝光、群众来信、案件查办、巡视检查等不同渠道掌握的情况来看,人民群众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问题反映强烈,师德师风的满意度还不是很理想。

   《规定》是教育部首个针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的专门文件,明确提出“六个严禁”,重点列举了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娱乐活动、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通过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等5个方面的禁止性内容。同时,明确了兜底条款,凡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都在《规定》禁止的范围内,为教师从教行为划定“红线”,设定“禁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问:如何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

   答:《规定》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做到有诉必查,绝不姑息。特别是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节点,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对发生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地方和学校,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学校或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同时,《规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履行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主体责任。此外,《规定》还要求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廉洁从教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从教行为,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成为教师的普遍认同和自觉行动。 本版均据新华社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