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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企业吸纳高校院所成果 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魏海洋   2014-05-20 07:11:00

关键词: 高校院所 意见 补助 科技经费 研发

   19日,市政府召开科技新闻发布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这是岛城26年来首个针对科技体制改革的全市性文件。其中规定 ,对企业吸纳高校院所成果给予最高 100万元补助。

  《意见》规定 ,鼓励企业先行投入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研发,政府将采用后补助以及间接投入等方式给予支持。同时还将强化技术创新激励措施。将切实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税等普惠性政策,将对国字号创新平台(国家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给予奖励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在孵企业使用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的补贴由 10% 提高至20% ,对企业吸纳高校院所成果给予最高 100万元补助。同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青岛市的科技经费是有限的,现在科技经费的 50% 要拿出来做科技金融,从而撬动全社会资本投入到企业的科技创新。以前对于企业是政府选项目、批项目,要转换成由市场选项目,科技经费的60% 以上要调整服务方向,投向孵化器和公共研发平台建设,主要目的是减少中小企业创业成本。

初审编辑:青岛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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