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公积金资金压力大 商贷暂不能转公积金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4-03-21 07:06:00

关键词: 青岛;公积金;压力大;商贷

  半岛都市报3月20日讯(记者 王爱科) 去年以来,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后,由于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节省不小的买房成本,这让不少市民开始关注岛城商贷转公积金政策的问题。20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时提到,由于岛城去年以来住房成交量剧增,导致公积金贷款和购房提取金额大幅攀升,资金压力加大,目前仍不具备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条件。

  当天的访谈中,不少市民在访谈开始就咨询本市何时能实现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问题。“目前本市尚未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今后能否开展这一个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王春芳主任说,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在加大放贷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

  “去年受‘国五条’政策调整预期,刚需和改善型置业集中入市等多重因素影响,青岛市的住房成交量急剧增长,由此导致公积金贷款和购房提取金额大幅度攀升,资金压力加大,现阶段公积金中心已采取资金按计划调配、贷款发放轮候等措施。”王春芳说,在这情况下,不具备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条件。

  记者采访了解到,购房者所普遍关心的“商转公”政策,也就是把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在多年前就有不少城市开始推行。比如深圳、武汉、大连等地都已推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方便购房者选择更低的贷款方式买房。青岛购房者对这一政策的关注,始自去年2月份,全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60万元,而在此前,原七区缴存公积金的市民最高可贷款额度为40万元,原五市缴存公积金市民最高可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上限的提高,意味着购房者不用再为凑不够购房款而发愁,也不用再采取公积金商贷组合的贷款方式,毕竟这可以节省不少的买房成本 。”楼市分析人士张百忍说。

  据业内人士分析,商贷转公积金之所以短期内难以实现,除了资金压力大方面的原因外,还有一个担保方面的难题。“在深圳、武汉等可办理‘商转公’的城市,实施起来有两种方式,一是购房者自己筹钱还清商业贷款,然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随后公积金方面委托银行放款给购房者账户;二是公积金中心把贷款支付给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负责和商业银行办理所欠贷款的清偿,在购房者还清商业贷款后再重新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一家商业银行的赵经理说,具体实施过程中,因为购房者自筹还款的方式比较困难,多数购房者会倾向于选择后者,但目前青岛还并没有认可的担保机构 。

  其他热点问题

  问:如果已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属于一套房?

  答:目前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主要通过中心公积金贷款系统内的信息进行认定,如之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按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问:我和对象一个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个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想在青岛贷款买房,贷款时可以共同计算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吗?

  答:住房公积金是属地化管理,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如果配偶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问:我刚入职,已签合同,单位说试用期不给交公积金,对吗?

  答:单位及其职工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于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我不久将离开青岛去湖南长沙工作,户口在长沙,请问辞职后公积金怎么提?

  答:辞职后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将上述材料交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代为办理提取。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蒋甜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