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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爱车无处停 地下停车场却空闲着340多车位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4-03-09 15:42:00

关键词: 业主;爱车;地下停车场;空闲

  地下车库有340多个车位处于闲置状态,小区绿化带里却挤满私家车,变成了停车场,这是市北区嘉善路瑞丰嘉苑小区里出现的怪现象。3月7日记者前往该小区调查,发现该小区地上并没有划停车位,而地下车位只对业主销售不租赁,但一个车位高达13万元的价格让不少业主望而却步。市北区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只售不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地下闲置大量车位地上草坪停满车
  “每天回来就发愁,天天得抢车位。”3月7日,家住瑞丰嘉苑的李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663反映称,自己居住的小区停车位只卖不租,地下空着几百个车位,但业主停车却成了难题。
  3月7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了位于嘉善路的瑞丰嘉苑小区,还没走进小区,就发现小区门外道路两旁停了许多车,而这里并没有停车线。走进小区,记者发现小区道路两旁也停放了许多车辆,有的车甚至停到了绿化带上。
  小区没有地上停车位,地下停车场是地下两层的,里面只停放了几辆车,大量车位空着。停车场的工作人员介绍,地下停车场目前只向业主销售,一个13万元,不往外出租,“目前只有不到60位业主购买。现在停放的几辆车里,还有部分不是业主的车,而是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车。”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有800多户居民,地下车位数量加起来也只有400多个。多位小区业主向记者提出质疑 ,小区停车位设计本身就有问题。
  “只卖不租”非个例物业办称此举违规
  随后,记者走访了岛城多个小区,发现只有地下停车位,没有地上停车位的设计,在新小区非常常见。市北区嘉定路附近一新建小区置业顾问表示,该小区所有的车位都是以一次性买断的形式卖给业主 ,与业主所购买的住房同样可以享受70年的使用权,不对外出租。而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则表示,之前有部分业主购买了车位,但并不经常使用,就在物业公司做了登记,业主之间的租赁是允许的。
  7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北区物业办相关工作人员,他表示:根据最新版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节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 、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小区对车位只卖不租的做法,严重违反了该条例,业主首先向居委会和街道办反映,物业办相关人员也将尽快前去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
  地下车库量不足“人车分流”成空谈
  市北区另一在售楼盘的置业顾问介绍称,没有地上车位的设计方法,主要是为了做到小区内“人车分流”,社区内人活动的主要范围不受机动车干扰,这样的设计已经逐渐变成了不少新建小区的卖点。但实行人车分流不要地上车位,对小区地下车位的配备情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配备不足很容易引起小区混乱。
  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王涌彬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小区想要实现“人车分流”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很多小区原有的车位规划不够,“人车分流”在规划层面已经定了明确的比例,要求一个小区按70%的比例或者一户一位的比例来建车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小区能够做到这个比例。
  “第二就是很多小区的大部分车位是只卖不租,且车位价格通常都很高,超出部分业主的承受能力,这样当业主入住之后,人车矛盾就出现了,”王涌彬表示,本来应该放在地下的车辆因为买不起车位,只能放在地面上,小区道路和绿化带有可能变成停车场 ,业主和物业之间还有可能因停车问题而产生纠纷,“人车分流”的设计更难以实现。 
    http://bddsb.bandao.cn/data/20140309/html/15/content_2.html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刘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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