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规范婚姻登记员礼仪 男不光头女不染发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2013-12-19 13:58:00

关键词: 青岛;婚姻登记员;礼仪

  青岛新闻网12月19日讯 日前,民政局发布2014年青岛市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规范从仪容规范、举止规范、服饰规范、语言规范等5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比如,男婚姻登记员不得蓄胡须,不得剃光头;女婚姻登记员不应漂染头发等。除此之外,工作人员在接电话时,应在电话铃响3声内及时接听。临近下班,婚姻登记员也应继续耐心提供服务,直到当事人满意离开。

  婚姻登记员仪容举止有明确规范 男要阳刚女要柔美

  记者在最新公布的2014年青岛市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中看到,男婚姻登记员发型头发不得盖住耳朵、眉毛、普通衬衫领子,不得留长发、蓄胡须,不得剃光头。女婚姻登记员发型不可怪异前卫,不得留寸头,不应漂染艳丽彩发。

  另外,男士应步伐矫健,显出阳刚之美;女士则应款款轻盈,显出柔和之美。登记员微笑时应露出八颗牙齿,服装颜色以温馨喜庆色为宜,婚姻登记员不宜在工作时间穿着休闲装、运动装、短裤、旅游鞋、拖鞋等。以不戴或少戴饰物为宜。

  电话铃响3声内及时接听

  规范规定,接电话时,应在电话铃响3声内及时接听,先问候对方并报单位名称后,仔细接听,耐心解答,最后确认对方已完成通话后再轻轻挂断电话。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如一时解释不清或解决不了,要准确记录,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并约期答复当事人。

  婚姻登记员为当事人颁发结婚登记证书时,应做到严肃、庄重。颁证结束后,婚姻登记员应与当事人握手道别,同时送上祝福语,如“祝你们幸福美满”、“祝你们白头偕老”等,然后目送对方离去。

  临近下班时,婚姻登记员员应继续耐心提供服务,直到当事人满意离开。

  新规范公布后,市民政局设立统一的监督服务电话,并在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公开,接受市民监督。(记者 孙璐璐)

    http://news.qingdaonews.com/qingdao/2013-12/19/content_10184547.htm

初审编辑:赵永刚
责任编辑:徐丽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