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业主违约赔偿差百倍 万科生态城业主疑遭设局
来源:大众网 作者:本网记者 2013-12-09 15:28:00
补充协议中第三条饱受商户争议
购房合同中约定双方违约责任赔付相差百倍
大众网青岛12月6日讯 本网连续报道《万科生态城店铺成“地下室” 》、《万科生态城变“地下室”开发商:政府把路建高了》,两篇稿件后,业主的诉求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万科方面表示会严格按照合同办事。细心的业主发现,合同中规定,如果业主违约,需要赔偿10%的违约金,而开发商违约只需赔偿0.1%的违约金,相差百倍,业主感觉遭设局。
商户:协商就是在摸底
近日,记者与业户一起按照此前双方约定的时间前往万科青岛置业公司,与万科方面协商店铺变 “地下室”的问题。工作人员得知记者身份后称,记者不能参与协商,此事会有媒体接待人员向记者做出答复。为不影响双方协商,记者暂时在会议室外的休息区等候采访。当记者要求采访公司媒体负责人时,该品牌策划专员又以“不符合公司程序”予以拒绝。
中午时分,双方走出会议室。业主们都非常失落,他们告诉记者谈了这么长时间,没有任何进展。开发商一直让他们讲述具体要求,虽然承诺下周六前会给回复,但他们明白,这是开发商惯用伎俩,无非是在摸底。业主们认为开发商这次协商主要目的就是根据业主提出的要求逐一分类,然后各个击破。
合同:双方违约赔付相差百倍
记者询问业主是否可以走法律程序,为自己讨回公道。业主们听后更加气愤,一名业主告诉记者,现在开发商就想走法律程序,因为开发商提前早已在合同中设局。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第七条约定,乙方若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总房价10%的赔偿责任。但合同第九条约定,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0.1%的违约金。也就是说,业主只能得到极少的赔偿。
万科:不方便联系相关人员
同样是违约为什么赔偿不能平等?而且相差百倍。业主认为这是一个 “霸王合同”,万科在卖房时早已知道店铺存在问题,预知会有今天的局面,为了能逃避责任,故意将违约金定的极低,业主不维权则罢,如果维权业主只能得到少的可怜的违约金。业主们一直认为开发商应该与业主承担相同比例的违约金。
记者随后拨打万科青岛职业有限公司客服电话,要求就合同中违约金赔偿相差百倍的问题进行采访,对方以不方便联系相关人员予以拒绝。随后,记者又联系了万科方面代理公司一工作人员电话,对方在电话中承诺,会告知万科相关人员尽快做出答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依然未接到万科方面的任何答复。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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