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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实施旅行社规矩了 "一日游"花钱不再冤

来源: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3-10-02 08:37:00

关键词: 旅游法;旅行社;规矩;不花冤枉钱

  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其中对购物店、自费项目有了严格规定。在岛城旅游市场,“ 一日游”一直是一块大蛋糕,以前由于存在低价揽客后擅自加价,以及以品茗、烧香等方式变相诱导游客购物的现象,一直是旅游投诉的重灾区。《旅游法》实施后,这些现象还存在吗?10月1日,记者调查发现,一日游项目普遍涨价,市内游从70元/人涨到了140元/人、崂山游从135元/人涨到了240元/人,以往的“暗收费”都转为“明收费”。

  “一日游”生意火爆

  10月1日上午,记者来到火车站附近,在广西路、兰山路上的多家宾馆门前,几乎都贴有“市区、崂山一日游”“烟威两日游 ”的广告,部分宾馆还在门口设置了海报或景点地图,有的还放置了喇叭,以招揽顾客。此外,部分旅行社工作人员还在人行道上支起桌子、凳子,一边手持地图,一边吆喝。

  记者走访发现,以往仅需30~50元的海上观光、栈桥、天后宫、五四广场、奥帆中心“滨海一日游”已经很少见,最多的是“崂山一日游”、“极地海洋世界一日游”、“海底世界一日游”。

  “现在栈桥、天后宫都在维修,加上双层观光巴士的开通,这条线已经基本断了,加上有些景点还免门票,几乎没人报。”记者在广西路一家旅行社咨询“滨海一日游”项目时,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与“滨海一日游 ”冷清不同,“崂山一日游”、“海底世界游”、“极地海洋世界游 ”很火爆,记者走访时,几乎每家旅行社都向记者推荐这些旅游景点。在泰安路,一家旅行社从早上7时开始,不到半小时就发一辆开往崂山的班车。

  “崂山一日游”涨到240元

  采访中记者发现,随着《旅游法》的实施,岛城一日游项目大幅“涨价”。以往,“崂山一日游”的报价是135元/人,目前各家报价为240元/人。

  在广西路一家主营“崂山一日游”项目的旅行社门口,贴出了一张关于费用情况的详细说明,记者看到,240元包括崂山门票(80元/人)、区间车(40元/人)、往返车费(50元/人)、导游服务费(30元/人)、银海大世界水准零点(40元/人);其中学生和老人价格要优惠一些。

  “看上去是涨价了,其实并没涨,游览内容也没变,只不过把以前没标出来的费用,现在都明明白白标出来了。”旅行社负责人向记者介绍,“135元一日游”与“240元一日游”游览内容并没有变,传统的135元/人只包括崂山门票(80元/人)、往返车费和导游服务费,但不包括区间车费、水准零点景点门票,“但这些钱又是游客必须自己掏的,现在《旅游法》规定不能带游客去另付费的旅游项目,所以就把这些费用又标出来了。”

  “市内一日游”价格翻番

  “市内一日游 ”也从 70元/人涨到了140元/人,有的旅行社甚至要价180元/人。记者采访了解到,以往“70元一日游”主要包含栈桥、海上观光、小青岛、五四广场、电视塔等景点。乍一看,这70元钱花得很值,但在这一系列景点中,只有小青岛的15元门票是包含在70元当中的,海上观光(30元/人)、电视塔(50元/人)的门票均不包含在70元里,需要游客自己掏钱。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的“市内一日游”线路较以往并没有太大变化,但140元的费用将海上观光(30元/人)、电视塔(50元/人)的门票费用包含了进去。这是因为,《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链接

  “一日游”养活了哪些人?

  市民王先生在火车站附近经营着一家宾馆,他向记者透露了一些“内幕”。

  他说,“一日游”受益最大的是旅行社和景区,包括顾客招揽者、导游 、司机等,不少特产品、茶叶店、饭店等也靠“一日游”养活。以往,导游会以免费品茶、免费尝海鲜的名义将游客带到指定的茶叶店、特产店内,在店员的忽悠下购买大量的物品,这些特产的价格中,就包含了导游的提成。

  揭秘

  帮特产店揽客回扣至少一成

  “以往崂山一日游每人135元,除去80元的门票和部分车费外,根本不赚钱;所以导游在途中都会向游客推荐自费项目,能多加一个景点就多一份收入。”知情者王先生说,电视塔50元的门票,旅行社可提成35元;海底世界130元的门票可提50元;崂山80元门票加 40元区间车费,旅行社可提20元左右;特产店、茶叶店、饭店则是按顾客消费的10%至20%不等的提成。

  王先生说,对于旅行社来说,将“暗收费”转为“明收费”,市场价格其实相差不大,新法对于旅行社和客户之间的合作来说,其实更有保障。但这无形中就减少了导游的收入。

  不提价,旅行社肯定是要亏本的,以往旅行团导游基本靠提成养活,现在不但多出“人工费”,旅行社与许多消费场所合作的收益也将“断粮”,因此机票、住宿、三餐费用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体验

  进景点前,导游提醒注意“陷阱”

  新法颁布第一天,青岛市内一日游情况有无改观呢?当天,记者探访发现,随队导游明确告知游客“不带购物、不另行安排其他付费旅游项目”,同时,在合同上也明确注明了并无购物景点。

  合同、身份证一个都不能少

  10月1日中午12时许,记者来到火车站附近的青岛超逸国际旅行社报名“市内一日游 ”,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并介绍了“市内一日游 ”的行程:“小青岛、电视塔、五四广场和奥帆中心是今天市内一日游的几大景点,收费140元。费用里包含了小青岛的10元门票和电视塔的50元观光票。五四广场和奥帆中心两大景区免费游览。”听了工作人员介绍后,记者准备交钱报名。

  “您先出示一下身份证,我们需要签一个市内一日游的合同。”工作人员告知记者。随后,工作人员检查了身份证件后,拿出了一份合同。合同上清晰列明了旅游者信息、旅行社许可证编号、导游信息,旅游行程、交通安排、价格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记者注意到,“景点是否含购物”和“含购物景点名称”两栏里,明确标注为“无”。在合同责任条款里,明确列明了旅行社、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和不可抗力的因素。

  行程一切按照合同办事

  下午1时许,8名游客坐上了旅行社安排的面包车,向景点进发。

  记者注意到,每到一个景区,游客停留时间都严格遵守合同上注明的时间,小青岛停留30分钟、电视塔停留60分钟等。“请游客注意,在电视塔景点游览时,有一次免费抽奖的机会 ,但只是抽奖免费,得到的奖品需要购买;还可以在模拟演播厅免费拍照 ,但照片放大、压膜都是收费的,两大‘陷阱’提醒大家注意。”进入电视塔景区前,导游还贴心地提醒景点内收费项目 ,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

  “我们想去海底世界,你能带我们过去吗?”从武汉专程来青岛旅游的王女士一家询问导游 。“不好意思,我们的市内一日游行程安排中没有海底世界这一旅游项目。”得到导游的回答后,王女士一家并没有放弃,一再说服导游拉着大家一起去,“我们把钱给你 ,你帮我们联系一下,奥帆中心我们停留1小时,剩下的2个小时我们去海底世界。”“现在导游不接收钱款,您要是非常想去,我们可以把您送到海底世界,您自己购票,游览结束后,我们接你们回去。”导游告诉游客,10月1日旅游法颁布,明确规定了旅行社不可以安排购物、不可以另行安排付费旅游项目。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可以同意旅游者另行游览的要求,“但是,您必须给我出具一个证明,另行游览海底世界是您自愿要求的,景区游览门票由游客自行购买。”导游明确告知游客王女士一家。

  记者 黄英帅 见习记者 许乃丹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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