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国家海洋局正式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成果

来源:中新网   作者:   2012-11-23 15:05: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原标题:海洋局正式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成果 

    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继11个沿海省(区、市)新一轮《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以下简称《省级区划》)获得国务院批准后,近日,国家海洋局开始正式印发各省(区、市)的《省级区划》文本、登记表和图件。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制定的《省级区划》符合当前我国海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上两年内不进行修改。 

    国家海洋局要求沿海各省(区、市)海洋主管部门在收到印发的《省级区划》成果后,要尽快组织保密审查,提请省政府向社会公布,并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为区划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保证《省级区划》在海域资源配置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中落到实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所有项目用海审查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比对《省级区划》,并就《省级区划》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切实提高《省级区划》的权威性和约束性;要加强对《省级区划》的修改管理,涉及海岸线、区划范围和功能区类型的调整,国务院要求一律按《省级区划》修改的程序,由省政府提出修改请示,经国家海洋局审查同意后报批。《省级区划》的范围为各省(区、市)的管理海域范围,海岸线已经勘定公布,是海域管理的法定界线,不得随意调整。 

    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和《省级区划》是海洋领域唯一具有法定效力的区划,其生命力在于实施,让其法律地位深入人心。要优化海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努力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核心就是要强力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新一轮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这是解决我国海域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沿海地区协调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新制定的《省级区划》符合当前我国海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上两年内不进行修改。 
    明年,国家海洋局将正式启动新一轮《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报批工作。

吴立州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