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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四季度出台 酝酿8年终破题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2012-10-19 0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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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消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安排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四季度要着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
  会议指出,做好四季度各项工作,一要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领域。三要抓好农业生产,稳定农业发展好形势。四要着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继续深入推进财税、投融资、电价、行政审批等领域改革。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五要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六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做好民生工作。突出抓好就业工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
  据了解,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启动,由发改委具体负责。2007年至2009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2010年初和2011年12月,发改委两次将方案上报国务院,但均未获得通过。 
  据新华社、《南方日报》
  背景分析: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8年难产因触动多方利益受阻挠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历时8年却为何迟迟难以出台?
  著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说,“它牵涉到所有的企业跟员工之间的关系,牵涉到高收入阶层与中低收入阶层之间的关系,也牵涉到政府和民间的财富分配的问题,涉及的群体特别大,会遇到各方面的阻力。”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曾多次参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见讨论会,他透露,意见征集中有不少争论。“比如垄断部门高收入问题,怎么界定垄断部门,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些困难。另外一个争论是解决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有人认为这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认为政府政策能够起多大作用。”
  李实介绍,一般政府部门考虑较多的是可操作性。他们总是强调中国的现实,实行一项新的政策,会不会带来其他部门的反对等。此外,如果方案很笼统,会让公众很失望。而如果提出很多具体的解决办法,又可能受到很多部门的阻挠。
  收入分配改革是以发改委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方式进行的,但有专家对这一方式非常反对,因为部门之间缺乏规范的磋商沟通机制,牵头部门往往需要付出极大协调成本,加上部门之间利益的博弈,方案出台极其困难。 据《中国经济时报》、《都市时报》等
  方案展望: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三大期待:我们的收入会涨吗
  有媒体报道,即将出台的方案将列出收入分配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抑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解决收入分配当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包括垄断部门收入过高、资源价格不合理带来的暴利、政府部门权力过多地干预经济带来的部门利益等。
破除垄断行业高收入
  方法:引入市场竞争,薪酬外部监督
  2011年我国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到3倍。收入分配改革首先要打破垄断行业人员高收入现状。
  不过,直接降低垄断行业人员收入也会面临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表示,各垄断行业内部收入分配也不均匀,高管收入高,普通员工收入稍低,解决这一问题是个难点。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说,垄断部门的工资可按照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参照非垄断企业。在国外有很多可以借鉴的办法,如英国一些国企高管的工资是由外部的薪酬委员会来评估,而不是由企业内部决定。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群义认为,可打破行业垄断,引入民间资本,这样垄断行业的高收入问题也将得到合理解决。
  居民增收跑赢财政
  方法:加大社保投入并减税
  2011年,扣除价格因素,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8.4%,低于GDP增长率0.8个百分点。但同期我国财政收入增长高达24.8%。
  西方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一般为50%—60%,而按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郑新立的研究,我国这一比例2010年仅为43%。
  李实说,如果政府加大社会保障和民生投入,居民收入自然会提高。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白重恩也指出,可用国企分红支持社保、降低社保缴费率等方式加大社保力度。
  税收也是重要的调节方式。去年我国提高个税免征额,今年8月个税同比减少64亿元,这意味着,财政减收的64亿元已让利于民。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认为,现阶段免征额调整频率不会太高,近期可考虑为企业降税。“企业如果亏损,提高工资必然面临难度。”
  公平竞争,规范灰色收入
  方法:建阳光财政约束公权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2010年调查得出结论,2008年中国居民“隐性收入”至少9.3万亿元。
  灰色收入来源主要是围绕权力对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分配而产生的腐败、寻租、侵占公共资金和他人收入等行为。大量“灰色收入”的存在,说明国民收入分配已严重扭曲。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袁钢明表示,之所以出现巨额的“灰色收入”,归根结底是因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全面发挥,公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约束。一些政府部门利用权力干预资源分配,从中获取巨额利益。政府应当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阳光财政,确保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和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吴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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