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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撞死母女不认账 “零口供”仍获刑7年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0-04-28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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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5月24日晚上,即墨男子刘某驾驶面包车在即墨市鳌蓝路一公司门口将一对母女撞飞后逃逸,母女俩抢救无效身亡,随后即墨警方展开摸排将藏匿的刘某抓获。4月27日,即墨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鉴于被告人刘某酒驾肇事逃逸还藏匿,同时拒不认罪,情节恶劣,法院按交通肇事罪最高量刑,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

  坚称证据不足拒绝赔偿

  “事情不是我做的,我不赔偿!”4月27日上午,当法官问被告人刘某是否对被害人家属赔偿时,被告人刘某大声说。记者注意到,被告人刘某脸色沉重,当法警给他看证据材料时刘某显得很随意。

  当法官问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有什么辩护意见时,刘某称,民警找到的车辆碎片,不能证明是自己车上的,自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被告人刘某承认在鳌山卫镇政府驻地与一摩托车相撞肇事,自称看到骑摩托车男子扶起摔倒妇女,感觉伤势不重,就驾车跑了,后来又撞了一男子,他没有停车继续跑,但不承认自己在城区撞死母女二人。

  ■法官

  肇事者不惜编造车祸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证据确凿,包括目击者证言及提供的肇事车特征,与查处此案的公安交警部门查获肇事车特征相符。通过技术对比,民警获得的肇事车辆碎片正是肇事车整体的一部分。“综合被告人供述,汽修厂提供的维修证明,以及被告人刘某事发后将肇事车藏匿其亲属家等,足以证明刘某的种种举动异常”。

  主审法官王浩告诉记者 ,被告人企图掩盖自己肇事撞人事实,自称当天晚上在即墨市鳌山卫镇曾撞过一男子。“可是公安机关一直未接到报警,也没有受害人出现,查处表明被告人在撒谎。”王浩说,被告人刘某在即墨城区肇事时 ,微型面包车右侧被撞损坏,为了掩盖撞人事实,就编造了在鳌山卫镇驾车行驶时撞过一名男子,致使面包车右前部受损。不过,刘某当晚确实在鳌山卫镇一路口处将一辆摩托车撞倒,随后驾车逃跑。

  ■审理

  死不认账,“证据链”照样判刑

  “在公安机关侦查及检察院审查直到法院送达起诉书阶段,被告人一直否认喝酒驾车,但与其一起喝酒的人证实,当天中午两人喝了两捆啤酒,直到下午5时左右才结束。”法官称,这说明被告人认罪态度极差。同时法官说,民警多次查找被告人刘某以及让其家属通知到案接受调查,可是刘某一直未到案。还有,刘某修车为何要“舍近求远”到一个偏远、不熟悉的汽修厂去修车?车修好后为何又要找一个偏远的车库隐藏?

  “民警抓获被告人时,被告人躲在姑姑家里,还将门上锁,造成家中无人的假象。”法官认为,这一系列举动不符合常理。

  庭审时,公诉机关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刘某酒驾撞死母女两人,肇事后逃逸还藏匿肇事车,同时拒绝认罪,情节恶劣,应该按照交通肇事罪最高量刑严惩。主审法官认为,被告人刘某肇事后逃逸,不认罪还拒赔受害人损失,且情节恶劣,判处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同时赔偿三原告各项费用849344.62元。“按照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而被告人没有减轻处罚情节,故对其从重处罚。”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我不服判决,要上诉!”听到法官宣判后,被告人刘某当庭表示。原告代理人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

  ■庭审花絮

  肇事者不认罪受害人很受伤

  “这个人太狠心了,始终不承认自己撞人。”庭审间隙,车祸中失去妻女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近一年时间自己一直处在痛苦状态中。他说,今天庭审家里来了五六位亲属。“我的丈母娘太难受了,受不了打击,一直在家里抹泪,不敢到庭审现场来。”王先生告诉记者,4月26日是妻子的生日,有了今天的结果,母女两人终于得到安慰了。

  ■回放

  母女过马路被撞身亡

  2009年5月24日晚,家住即墨市鳌蓝路东段天云御花园小区27岁的姜女士抱着不满3岁的女儿到小区对面买烤肉,在马路中间的双黄线上躲避车流时,被一辆疾驶的面包车撞出20多米远,母女俩双双身亡,肇事车辆疯狂逃逸。

  办案民警在连续排查800余辆同类车型后,发现车牌号为鲁BDU662的面包车有重大嫌疑,车主刘某行为反常。专案组遂对刘某展开秘密跟踪并实施抓捕。

  2009年6月5日下午,民警在即墨龙泉镇大寨村将其抓获。到案后,刘某拒不交待在“5·24”案发现场发生过交通事故。次日刘某被刑事拘留。2009年6月19日,刘某被逮捕。

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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