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胶州 > 胶州新闻

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打造学习型检察队伍

来源:大众网   作者:高玉清   2016-12-16 11:04:00

关键词: 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

  大众网青岛12月15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董蕾 刘伟) 近年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党建工作及示范性理论讲堂,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真正在促进业务工作,培养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上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有力推动了全院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树立了检察工作“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新形象。有效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我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省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山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青岛市公务员考核示范单位”、“胶州市‘四德’工程建设标兵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将学习纳入绩效考核,激发队伍竞争力
  一是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机制。自2012年以来制定出台了《胶州市检察院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推行干警绩效考核。把工作目标细化为理论学习、执法办案、综合工作、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和创先争优等项目,及时公正的评价和记载每个科室和每名干警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按照考核规定及时发布到本院内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干警的监督。考核结果与干警利益挂钩,与评先选优、提拔使用挂钩,真正做到奖惩分明。极大地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加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二是建立坚强有力的执行推进机制。把检务督察作为执行考核、检验绩效的有力手段,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奖惩考核办法》、《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将执法办案所有环节纳入督察视野。实行“固定哨”明察与“流动哨”暗察相结合,随时随机对执行过程、绩效达标进行“规范化透视”和“全方位扫描”。每周对确定督察的内容进行“预提醒”,实现刚性化督察和柔性化管理相结合,保证了理论学习工作在依法、规范、高效的状态下运行。
  二、以民主管理促进学习,打造队伍软实力
  一是开展 “幸福检察、精彩人生”成长计划。为全院每位干警印制《干警成长日志》,将每日的学习、工作计划计入日志。全院每位干警围绕“快乐工作、幸福家庭、清白生活、奉献社会、素质提升”五个方面,统筹兼顾工作、家庭、个人等各方面的因素,为自己“量体裁衣”制定了全年个人成长计划。让每名干警的职责履行、工作推进和素能提升都有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用明确的目标引领干警在每天的积累中提升,在不断的反省中进步,潜移默化地在个人成长计划的实施中践行核心价值观、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目的。
  二是启动了“一天一元” 汇聚爱心,“一点一滴”温情帮扶爱心奉献活动。通过干警每天自觉捐助“一元”钱,搭建了干警共同参与的爱心平台。通过“爱心每日捐”长效机制,设立爱心帮扶基金,用以资助社会弱势群体,服务民生需求,彰显检察干警的爱心。让检察干警在爱心奉献中将善举行为社会化、常态化、具体化,让每名干警将爱心公益事业作为工作、生活中的一部分,每日奉献爱心,每天净化心灵,营造全院干警自觉扶贫济困、行善积德、博爱奉献的氛围。2013年以来,全院共累计捐助“爱心基金”20余万元对15名刑事受害困难对象累计给予了10万余元的爱心救助。连续四年救助了80余名“春蕾女童”顺利完成学业。活动的开展培养全体干警“爱心奉献”的自觉意识,建立起结对帮扶、爱心募捐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是开展进言纳谏与双向约谈活动。通过开展“每月金点子”征集活动,建立“金点子”智慧库,赋予干警参与院务管理的建议权与决策权。2013年以来共征集金点子195条,经过筛选进入院党组研究决策的金点子18条,被采纳转化为文件、推行转变为制度的金点子有10条,有效提升了干警以院为家的意识,提高了党组决策的科学性。畅通院党组与干警的沟通渠道和联系途径,建立“温情关怀双向约谈”制度,检察长每年至少约谈全院干警1次,各分管检察长至少约谈分管部门干警2次。及时了解干警在日常工作、理论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三、精细管理促学习,提升队伍公信力
  一是创设精细管理体系,推进队伍管理科学化。相继健全完善了《执法办案流程图及管理规定》、《案件评查制度及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汇编形成《标准化管理执法工作规范》,细化了办案流程,明确了具体的标准,做到文书有样本、卷宗有示范、评查有标准。坚持从小处着手,积极推进管理的精细化,组织人员修订、完善、细化管理工作规程、业务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100多项。不断推动干警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初步形成了规范运作、加强配合的制度体系,形成了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的氛围,有效治理了机关“慵懒散慢拖瞒”弊病。
  二是设置专岗通岗,培养一专多能通才型干警。为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充分整合和高效利用现有人力资源,打破人才使用的科室界限,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我院研究出台了《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设置专岗通岗、提升干警素能培养一专多能通才型干警的实施方案》,为实现干警业务流动,实实在在提高干警的综合业务素质打下基础。为指导好通岗办案业务,我院采取了“导师制”,即由资深、业务精通的检察官担任导师,对选择通岗的干警采取传、帮、带,全院共安排了20名导师,从最简单的案件受理、卷宗装订开始,到法律文书的具体使用、提审、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环节需要注意地问题,由导师采取一对一、一帮一的方式,使干警的业务能力在具体实践中成长。目前,已设立刑事案件批捕、审查起诉、控申接访等7项业务工作通岗及同步录音录像、“检察官教检察官”等10项综合性工作通岗。
  三是丰富实践载体,加大典型培树力度。我院以提高干警实践能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为侧重点,不断提高队伍的实战工作能力。通过业务竞赛、演讲比赛、跟踪报道等多种方式,发现和挖掘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充实和完善先进典型人才库。让干警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工作实践,2013年以来,全院先后有60余人次先后在各级竞赛中获奖或受到表彰,其中一人获评“山东省优秀检察官”、一人荣立个人省院二等功,5人入选上级院业务尖子或检察人才库。
  四、以轮岗培训为学习搭载体,提升队伍凝聚力
  一是借助“周五讲堂”提升业务能力。结合“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等活动,在全院开展了“检察官教检察官“及”精彩故事每周讲“活动。每周五下午,通过全院干警“人人上讲台、人人当讲师”的业务讲座,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训练,努力营造全员学习、教学相长的浓厚氛围,实现了业务资源互教共享、干警潜能释放发挥的双赢目标。干警通过讲自己的精彩故事、难忘的经历,挖掘工作和生活中的闪光点,用优秀故事引领人、精彩故事鼓舞人、感人故事激励人,进一步树立了新风正气。
  二是借助“在职研究生班”提升综合素能。为鼓励干警在职接受高层次教育,2013年,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签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组织全院 20名干警参与培训,同时要求全院干警跟班学习,大幅度提高了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学历水平。 2014年7月,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的在职法律硕士课程已全部授课完毕,期间对累计对17门核心课程授课20余次。目前,全院11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申硕考试,4名干警已经通过论文答辩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通过本次在职研究生班培训,整合了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资源,充分发挥校检双方的合作优势,促进了我院干警综合素能的提升。
  三是借助“心理咨询师培训”提升办案水平。为提升我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办案水平,2015年度我院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培训学习,院党组专门研究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实施方案》,委托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到我院集中培训。2015年,我院共29名干警通过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认证。2016年又对获得资格证书的干警进行了心理咨询师深度应用培训,真正让干警将学到的心理学知识应用到工作及家庭中,培养干警的幸福感。
  五、以实战实训将提升队伍战斗力
  一是借助检察室建设提升干警做好基层工作的能力。
  按上级院部署,我院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了5处派驻基层检察室。根据实际情况,在暂时不能增编增人的情况下,人员实行内部调剂,每个检察室配备2名具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每个检察室实行业务部门轮岗派驻,安排年轻干警轮流到派驻检察室接受锻炼,让年轻干警充实基层工作经验,提高化解矛盾、处理纠纷、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把派驻检察室打造成锻炼和培养检察人才的理论转化为实践的基地。
  二是借助“五进两服务”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结合省院部署安排,在全院开展了“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服务基层,服务民生”的“五进两服务”活动。成立“检察官法律宣讲团“和 “检察官青年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青年干警“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以“扶弱济贫”为主题的爱心志愿服务行动。真正让干警在服务的实践中去学习,扩大知识面,提升综合素养。近年来,组织普法宣传活动90余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组织清理社区卫生,走访孤寡老人30余次。检察干警走访企业178家、联系群众1000余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6名,为困难村庄捐款4万元,为贫困学生捐款1万元。在全社会树立了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