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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自我保健联盟成立

来源:中新网   作者:   2017-07-18 17:08:00

关键词: 自我保健 联盟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 保健工作 自我保健联盟

  中新网7月17日电 日前,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发起的“自我保健联盟”(简称“联盟”)在北京正式成立。该联盟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妇幼司的指导下,由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联合多家健康行业相关的政府单位、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媒体、专家以及医药企业等共同成立,是国内首个专注于自我保健领域的公益性组织。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司长秦耕、宣传司副巡视员王向群、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姚宏文、副主任石琦等领导出席本次会议,并为首批加入自我保健联盟的十家成员单位授牌。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的数据,全世界死亡人口中有3/5的人致命于四大非传染性疾病——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道疾病和糖尿病。《中国自我保健蓝皮书(2015-2016)》显示,中国确诊的慢性病患者已超过2.6亿人。慢性病死亡占中国居民总死亡人数的85%,成为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第一“杀手”。中国人口宣教中心主任姚宏文在致辞中指出,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果有效避免日常生活中的吸烟、不健康营养摄取、缺乏运动及过度饮酒等风险因素,可避免80%的心脏病,Ⅱ型糖尿病及40%的癌症患病率。成立“自我保健联盟”,就是希望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家庭健康传播工作,搭建一个汇聚各方资源的平台,开展自我保健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公众自我保健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素养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健康和谐的良好氛围,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针对生活行为方式、生产生活环境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等健康影响因素,坚持政府主导与调动社会、个人的积极性相结合,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落实预防为主,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实现全民健康。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巡视员王向群指出,提高自我保健能力重点在于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在于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国际自我保健日作为一个全球性的健康纪念日,提倡的健康生活7个要素与24条准则,具有极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比如提倡治未病、生活规律、合理膳食、适当运动、戒烟限酒等,在应对慢性病等健康挑战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妇女和儿童历来是国家卫生及保健工作的重点人群,其健康水平对人口的总体健康状况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把妇幼保健知识真正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念,是妇幼健康工作的重点之一。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司长秦耕指出,“自我保健联盟”的成立为广大妇女和儿童开辟了一条健康指导之路,通过提高妇女及儿童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让他们对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生活要素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使他们人体更健康、家庭更幸福。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名誉会长白慧良指出,“自我保健通过推广贯穿于未病期、患病期和病后康复整个过程的自我保健,积极调动个人主观能动性,可以大幅改善人们的健康状况,使得患病率下降,康复率提高,从而为个人和医疗保障系统节省一定的医疗费用支出,能够减轻医疗体系供应不足的压力,为国家和民众带来间接的经济效益。”

  此外,医药企业、连锁药店以及媒体代表们也对各自在自我保健领域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进行了广泛探讨,拜耳健康消费品大中华区总裁李国富、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董事长阮鸿献先生纷纷表示,愿意长期投身于自我保健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据了解,该联盟首批成员单位由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国际自我保健基金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自我保健与药疗指导工作委员会、拜耳健康消费品、国药控股国大药房、老百姓大药房、深圳海王星辰、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益丰大药房、《自我保健》杂志社等十家机构组成。联盟成立后,将实施“个十百千万行动”,推出“自我保健”和“合理用药”两个微信公众号;在全国连锁药店设立十个自我保健宣传教育中心;成立“自我保健联盟”百名专家顾问团;开展千场自我保健科普讲座;在全国培养万名自我保健顾问。通过工作的开展,促进人人树立自我保健意识,提高自我健康管理技能,并以社区为中心建立自我保健服务体系,让群众方便地得到科学的自我保健指导服务。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辛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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