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大学生轮奸醉酒女获刑 女生如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4-08-19 09:19:00
轮奸犯罪案案件复杂,行为恶劣,但时有发生。传山西某大学4名大学生轮奸一名醉酒女,经求证,涉案4人目前已被法院终审认定系轮奸,分获10年、8年有期徒刑。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女生一定要沉着冷静,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媒体报道,2012年5月23日,受害人高某与张新海女友谷某(17岁)是网友关系。2012年5月21日,高某到北京找谷某玩,其间,高某通过谷某认识了张新海。同年5月22日22时许,张新海带着高某和谷某到海淀区五道口夜半酒吧玩,并将高某介绍给同在酒吧喝酒的王岳,后4人一起喝酒聊天。次日凌晨1时许,同在酒吧喝酒的王征、孙伟先后从别桌加入,后高某因饮酒过量昏睡,王岳、王征、孙伟、张新海和谷某随即将高某抬出酒吧,打车前往海淀区某酒店,并登记入住8829房间和8831房间。
凌晨3时许,王岳趁高某醉酒无意识之机,首先进入高某单独休息的8829房间与之发生性关系,后王征、孙伟、张新海先后进入8829房间欲与高某发生性关系,但均因客观条件不利,而未完成。2013年1月30日,4人被取保候审,2014年3月27日再次被逮捕。
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女生一定要沉着冷静,尽自己所能,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尊自爱自重
女性青少年一定要建立起自尊、自重、自爱的信念。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的尊严,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丢掉自己的人格,做到在生活中不为私利和私欲而向别人卑躬屈膝,放弃原则,同时也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自己。所谓自重,就是处理问题应该慎重仔细,不随波逐流。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要有分寸,不轻浮、不轻信。所谓自爱,就是要珍惜自己生命的价值,不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珍惜青春,奋发向上,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
女性青少年一定要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伦理观、荣辱感,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五要”,即:要举止端庄得体;要理智谢绝异性爱幕和追求;要拒绝任何金钱物质引诱;要识别抵制异性的挑逗;要分辨学生适宜和不适宜的场所。
诉诸法律 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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