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青岛两会 > 热点聚焦

博友痛批商家霸王条款 代表委员当起维权大使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1-02-25 09:02: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话题 “3·15”快到了 ,聚焦霸王条款

    “上联:电讯哥、石油爷,无处不霸王;下联:代表们,看你的,请为民做主!横批:立法办他!”2月24日,本报两会互动板块“微博炉”,博友“都是有缘人”写了一副对联,道出很多遭受过商家霸王条款的消费者共同心声。当日,500多条微博对商家霸王条款开了个“批斗大会”,罗列出各种霸王条款的表象给其他博友提醒 ,“微博炉”一时间成了一个霸王条款的“小百科全书”。市政协委员、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工商分局浮山工商所郝佳栋和市人大代表、精峰仪表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瑛也来“微博炉”做客,不仅充当起维权大使,还跟博友一起讨论如何避免霸王条款的侵害。

博友争晒霸王条款

商家合同难懂建议司法审核

    2月24日,本报市两会互动板块“微博炉”再次热闹起来,曾经遭受过商家霸王条款的博友们一吐为快 ,几乎每一条微博都揭露了一种形式的霸王条款,有的网友甚至还做了总结,给其他博友以警醒。一天下来,500多条微博编成了一部关于商家霸王条款的“小百科全书”。

    网友“天使之翼”说:“霸王条款太多了,随处可见。不准食用外带食品算不算霸王条款?强制收取开瓶费算不算?吃饭前必须先预约算不算?你不买羊肉汤不卖给火烧算不算?强制使用收费的消毒碗算不算?吃个火锅还收餐位费算不算?”而网友“大樱珠”则更是透过商家各种霸王行为总结出一些特点,认为打出“‘降价商品概不退换’、‘出现任何问题一律视同消费者责任’”等旗号的都是霸王条款。

    追究起霸王条款出现的原因,网友“藏尸阁”认为,“商家霸王条款的形成跟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差也有关系,中国消费者并没有对最初的霸王条款进行反戈一击,导致霸王越来越霸王且肆无忌惮。”网友“嘀嗒血”则说,“话说这霸王条款,一般人也不懂啊!几个特别明显的大家能知道,其他的格式条款,老百姓怎么能懂。建议所有的格式合同都预先备案,由专业的司法部门进行公正的审核。”他的建议立即得到了其他博友的共鸣。

代表委员当起维权大使,博友们很受感动——

开完两会也要常来啊 !

    24日的“微博炉”,在市政协委员、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工商分局湛山工商所郝佳栋和市人大代表、精峰仪表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瑛加入后达到了“沸点”。郝佳栋来自工商系统,看到网友罗列的霸王条款的各种罪状,他坐不住了,尽可能一条一条地回复网友需要如何维权。

    一位博友称他在李村买了部手机,销售人员威胁他必须要参加相应的活动。郝佳栋回复说,“这已不仅仅是霸王条款 ,而是强制消费,他已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出现这种情况 ,可以打12315或110。”

    而张瑛代表也没闲着,博友“民工领袖”称某楼盘还没动土就开始预售了,张瑛说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没有封顶是不可以预售的,这种情况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

    郝佳栋认为,霸王条款的形成有多种原因,首先是行业垄断或市场竞争不充分所造成,属于卖方市场;再就是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消费合同或服务合同没有认真审阅就签字,造成自己权利的丧失”。为此他建议相同的行业制定统一的合同文本,让商家无空可钻;再就是消费者自己注重增加维权意识,不能受到侵权后才想起维权。“因为霸王条款往往是明文规定了,事后维权很困难。”他说 。

    张瑛作为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她从生产者的角度分析认为,商家制定霸王条款也不是长久之计。她说,企业的确存在生产成本和追求利润之间的矛盾,这也需要一个第三方,比如政府的协调,制定一个规矩,让各个方面都遵循。讨论中,代表委员们一边回答疑问,一边普及常识,一边告诉博友如何维权,俨然“维权大使”。他们的亲民也让博友们感动,网友“Figo”对张瑛说,“开完两会也要常来啊!” 

蓝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