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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商:碧桂园十里金滩若违法将会予以查处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帅 王日晨   2013-10-16 10:55:00

关键词: 青岛;工商;碧桂园;违法

  日前新华网报道了碧桂园十里金滩偷换概念,将位于烟台一个乡镇的项目说成了“青岛东”项目,引起了众多购房者的关注。同时,针对购房人提出的异议,“青岛工商”官方微博也作出了回应:“我们将介入调查,如确属违法将予以查处。”

  售楼处说车程40分钟,实际要花110分钟 

  一位青岛市区的购房者刘先生投诉称,他打算到该项目所在地“青岛东”去实地查看时,项目销售人员表示仅仅四十分钟车程,非常方便。尽管刘先生对此将信将疑,第二天上午九点,他从辽阳路附近驾车出发,一路向东,然后沿滨海公路向北,进入烟台行政区划后,十点五十分才抵达了该项目所在地。看一下汽车里程表,将近一百公里。

  “四十分钟能跑到哪里?” 随后记者在青岛市市政府附近的东海路、香港路沿线采访了三位青岛当地出租车司机,司机们表示,如果路况较为顺利,从市政府出发,能跑三十几公里到机场就不错了。“四十分钟跑一百公里,合计时速150公里,即使午夜狂奔也不行,尚且滨海公路还是限速八十公里”。一位出租车司机表示。

  7月29日下午,新华网记者也实地驾车测试了这一路程,从青岛市市北区的辽阳路东行,沿滨海公路至该项目大概是一百公里左右,记者共用时一小时五十二分钟。

  自7月13日起,碧桂园十里金滩楼盘开始接受认筹,楼盘宣传标语在“项目地址”处写着:“中国-青岛东-丁字湾核心区”。经查询,碧桂园十里金滩项目实际位于烟台海阳市海滨西路1111号。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在开盘时,甚至邀请到黄晓明、吉克隽逸等当红艺人助阵显得噱头十足。然而,在广告宣传语中不断将“青岛东”作为卖点,却只字不提项目的实际所在地归属烟台市。

  网友吐槽:“我在青岛,我在美国西!” 

  对于碧桂园十里金滩的做法,大部分网友的评论多为调侃。网友“太卜”讥讽说:“北京七环到廊坊,八环到天津,九环到沧州,十环到德州,十一环济南,十二环潍坊,十三环就是青岛了……”一名“青岛刘宝中”的网友说:“我在青岛,我在美国西!”

  而认证为《青岛财经日报企业周刊》的微博说:“呵呵,还看到他们搞活动请黄晓明去,还举着牌子欢迎回家。去年海阳就看到大片大片的空置房,海阳就是下一个乳山。”

  一些购房人认为,这是开发商为了利益最大化而做的噱头,这种“偷换概念”的做法会误导购房人。

  网友杨女士说,如果我买了这个所谓的“青岛东”项目,以为能落户青岛,结果根本不行,这肯定是误导行为啊。

  相关人士解释说:根据青岛的落户政策,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 ,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由于“碧桂园十里金滩”拿的的是海阳市的预售证,所以在十里金滩买房,取得的房产证也将是海阳的,根本无法在青岛落户。

  一名十里金滩项目经理坦言,由于“落户青岛东丁字湾”的碧桂园十里金滩楼盘实际坐落于烟台海阳辖区,业主购买房屋后,无法落户青岛市。“房产证上写的肯定是海阳这边,这个楼盘属于海阳的房产。”

  青岛工商:介入调查,如确属违法将予以查处 

  就此,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敬云川表示,如果确实如购房者所说,开发商在宣传材料上是如此宣传的,那就属于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当做证据使用。目前最高法院对于虚假宣传有明确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消费者不想继续交易了或者解除合同,可以通过此项来解决。

  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碧桂园的做法明显违背了相关法律规定,即使以时间表示距离,碧桂园也并没有如实表述。碧桂园的虚假宣传涉嫌欺骗购房者,购房者可保存相关楼书或者宣传资料等,作为退房或日后维权的证据。

  在此前7月21日下午,针对网友提出的碧桂园十里金滩项目借“青岛东”来宣传的疑问,“青岛工商”官方微博也回应称:“这方面有时商家打擦边球很难认定,大家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我们将介入调查,如确属违法将予以查处。”(新华房产调查 记者 王帅 王日晨 )

  原标题:青岛工商:碧桂园十里金滩若违法将予查处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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