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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套白沙湾人才公寓公开销售 申购需满足5个条件

来源:大众网   作者:丁一珈 张楠   2014-11-06 14:17:00

关键词: 国土资源房管局;人力资源保障局;白沙湾人才公寓;城阳区双元路20号

  大众网青岛116日讯(记者 丁一珈 张楠)今天上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白沙湾人才公寓项目公开销售公告,对1001套人才公寓房源进行公开销售,主要解决我市各类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

  配套设施完善五个公交线路通社区

  白沙湾人才公寓项目位于城阳区双元路20号,地处青岛胶州湾畔、白沙河北岸。此次集中销售共推出房源1001套,均为85平米左右套二户型,目前全部楼座已单体竣工,分别由天一嘉木置业公司、正商置业公司和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公司承建。

  该项目配套设施完善,配套建设社区中心、医疗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农贸市场,市政环卫设施、商业网点等社区服务设施,同时配建九年一贯制45班学校1所,15班幼儿园2所。

  该项目处于大青岛交通枢纽位置,交通便利,紧邻双元路、双高路及环胶州湾高速双埠路口。从项目所在地前往青银高速、黑龙江中路、重庆路、机场等,约需10分钟左右的车程。目前项目周边临3、临41229137665路公交车均可直达市北区、李沧区、高新区、汽车北站等地,方便市民前往看房选房。

  申购条件划定 各类人才可按需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和高新区)常住户口或者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2.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市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4.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

  5.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

  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

  销售流程公开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公开销售房源数量较多,为保证销售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申请登记、资格审核、计分排序公示及和登记备案、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全过程确保阳光操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1.申请登记

  此次公开销售集中购房登记时间自20141168时起至2014112517时止(节假日正常受理),购房登记顺序与选房顺序无关。申请人须在购房登记期内,持身份证明到白沙湾人才公寓项目申购登记中心(项目丁字路口中心广场)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2.资格审核

  购房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城阳区城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

  3. 计分排序公示和登记备案

  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青岛市白沙湾人才公寓配售评分标准》按照人才层次优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排序结果将于2014123日至9日在城阳政务网和城阳人才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由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登记备案,并于20141211日在城阳政务网和城阳人才网进行公告。申请人请于1213日至15日期间持身份证到白沙湾人才公寓项目申购登记中心领取《认购资格通知书》。

  4.轮候选房

  入围申请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白沙湾人才公寓项目认购资格通知书》到购房登记现场按顺序选房。

  集中申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才经资格确认以后,仍可到有剩余房源的项目办理购房手续,选房时不再进行计分排序,按登记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据了解,该人才公寓项目办理房地产登记时,产权登记为“限价商品住房”,并注明“人才公寓”。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咨询电话: 8776598687765969

  新闻链接:

  开发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天一·金色海湾项目 电话:6895877766569222

  2)正商·蓝色港湾项目 电话:66069123

  3)白沙·上苑项目 电话:8092772880927729

初审编辑:郭亮华
责任编辑:丁一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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