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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政"尚无细则

来源:海西晨报   作者:   2015-05-19 15:44:00

关键词: 驾考;厦门交警;交警支队;考试计划;新政

   近日,一则《福建7月驾考和车检有重大调整,赶紧看看哦》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广泛流传。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这条信息中,一部分是公安部发布的信息,涉及驾考的“新政”,厦门尚未落地;而关于小事故处理的部分,厦门早在2013年就可以通过微信处理了。

   关于驾考“新政”

   尚无细则,在厦未落地

   该条微信涉及驾考方面的信息包括:从今年7月1日起,各市开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互联网预约平台,定期公布考试计划,取消考试名额分配。符合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实现自主预约考试。2015年7月1日起,符合考试条件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本市内(指设区市,下同)任一考场进行考试。2015年9月1日起,对符合考试条件且两个月内在本市预约不上考试的,申请人可选择本市以外由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另外,从今年7月1日起,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参加7日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其中3日(12小时)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远程学习教育,其余4日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A、B类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人(未满12分),可以通过互联网全省统一学习教育平台进行不少于3小时的远程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完成驾驶证审验。凡在我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逾期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需要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这些驾考方面的“新政”在厦门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这几条驾考“新政”是公安部近期发布的,但因目前尚无具体细则下来,在厦门尚未落地。

   关于小事故处理

   厦门早已开通微信处理

   在小事故处理方面,该信息提及: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除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当事人发生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后,可利用手机等互联网移动终端,上传事故现场照片等信息到交通事故网络处理平台,实现快速处理。

   对此,记者从交警方面了解到,早在2013年8月,厦门交警微信服务平台就推出“微信事故快速处理”。驾驶人发生轻微车损事故后,只需发条微信,将事故照片、地理位置等信息上传到微信公众平台“厦门交警”上,就会有专人远程处理,并提供远程定损电子理赔服务。

   关于车辆异地年检

   本省异地车可在厦年检

   该信息还提及,从今年7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符合6年内免检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省内各公安交通管理车辆业务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记者了解到,本省异地符合免检条件的车,已可直接在厦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如果是外省私家车,就要在当地车管所开一个委托书,再到厦门年检。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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