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宗旨
为大力营造保险行业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引领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践行保险行业“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核心价值理念,展示保险业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大赛主题
“保险 让生活更美好”
三、大赛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
其中,即日起至9月30日为稿件征集阶段,10月1日至31日为评选公示阶段。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青岛保监局
承办单位:青岛市保险学会
媒体支持:中国保险报、大众网、青岛新闻网
技术指导:青岛市摄影家协会
五、大赛评委
青岛保监局领导、青岛市保险学会领导、中国保险报及青岛市摄影家协会专家。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各12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各6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元,并颁发证书。
对以单位名义组织参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设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时事性摄影作品,将由中国保险报山东记者站负责向中国保险报社推荐。
七、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围绕“保险 让生活更美好”主题,紧贴与商业保险、政策性保险(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相关的关键词(如大爱、责任、诚信、合作、公益、服务、慈善、创新等),通过镜头来突出保险的保障功能作用以及保险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尽可能贴近生活、贴近社会,传播正能量,颂扬社会大爱精神和真善美,展现保险与社会公众的紧密关系。
(二)本次比赛投稿作品采用JPG格式,每张大小在3M以上,不限参赛作品数量,支持单幅照片和专题组图参赛方式,每幅作品(或组图)要求配100-200字左右的作品内容说明。
(三)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大赛组织方有权取消合成作品的参赛资格。
(四)参赛作品应积极向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共道德,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等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由此发生的法律纠纷由作品的参赛者承担并负全责,大赛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稿作品后,青岛市保险学会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本规则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网站的参赛作品展示页。与本次比赛无关或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
(六)为确保获奖作品的原创性,获奖作品的参赛者请于2014年10月20日前(含当日)将已获奖作品的原始数码照片发送大赛联系邮箱。
八、参赛及评选方式
(一)参赛作品请以邮件形式发送,邮件中务请标明作者、单位、手机等联系信息,可以用解说词来进行命名。
(二)为保证大赛的公正、透明、专业、权威,参赛作品将通过青岛新闻网的投票,评选分为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综合作为评奖依据。在活动投票阶段,为防止恶意刷票行为,青岛新闻网利用网络监测软件对投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1、监测软件如发现参赛者投票在一定单位时间内票数出现恶意增长,将采取自动暂停参赛者的投票资格,主办方将第一时间与参赛者联系,告知并警告,投票数据暂停3天。
2、参赛者对上述事件未进行合理解释及相关处理,投票票数于3天内自动清零。
3、参赛者在活动过程中,恶意中伤、诽谤其余参赛者及主办单位,或为竞争对手非正常加票,一经发现,主办方将清除参赛者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优秀作品将通过大众网、青岛保监局网站及青岛市保险学会网站展播。
九、其他说明
(一)青岛市保险学会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参赛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获奖作品。
(二)如遇特殊原因,主办单位有权调整征集活动的日程安排。
(三)参赛者提交作品参赛即代表完全接受大赛条款。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青岛保监局和青岛市保险学会。
(五)大赛邮箱:qd_zh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