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2014专题 > 便民国税 > 媒体视点

山东省政府召开营改增新闻发布会

来源: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作者:   2016-04-26 13:56:00

关键词: 山东省政府;营改增;新闻发布会

  4月18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专门召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各界介绍山东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解读有关政策内容,并就营改增对山东省经济产生的作用和对纳税人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山东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回答了记者关于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二手房交易政策变化等问题。50余家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参加发布会,省内主要网络媒体进行了同步直播。

  目前,营改增各项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户管确认工作已基本结束,全省共确认试点纳税人占应确认总数的99.26%。从总体情况看,办税秩序井然、服务举措多样、政策解读及时、网络和系统运行平稳、后期保障有力,纳税人反响良好,社会各界普遍认可。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抓好管户交接后续工作。继续抓好户管确认的后续工作,对移交名单中有登记信息但始终无法联系的试点纳税人,及时登记造册并主动约请主管地税机关等相关部门,共同查找、及时确认;对3月14日后新办登记试点纳税人,及时向地税部门获取相关信息,尽快预约安排确认;对已确认试点纳税人,进一步核对、修正税种登记、财税库银三方协议、一般纳税人登记等关键信息,及时采集补录第三方信息等,为后续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全力抓好税控设备安装发行和发票发放工作。本着“平稳、有序、高效、便捷”的原则,从减少纳税人到税局次数的便民角度出发,采取批量发行、集中培训、现场安装、同步发票发放“一条龙”的推行模式,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同时,及时把追加的发票全部发放到县市区局,保证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纳税人的发票供应,确保4月27日前所有税控设备发行到位,发票发放到位。另外,对未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做好沟通,制定好发票衔接方案,确保发票供应满足纳税人的需求。

  三是进一步密切国地税合作。认真贯彻总局国地税合作规范,把落实规范作为推进营改增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委托地税部门代征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作为深化部门合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确保代开税控设备安装发行到位,确保发票发放到位,确保相关人员政策培训到位。

  四是全力抓好分级分类培训辅导。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确保4月底前对纳税人的培训面达到100%。及时督促各软硬件供应商,全面做好对纳税人的应用系统操作培训,确保试点纳税人能用、会用、用好。加强巡查和督导工作力度,杜绝借培训之机向纳税人推销产品、摊派任务、收取培训费用等行为,净化培训环境。

  

新闻发布会现场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潘文强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