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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星戴月市南法院开展集中执行

来源:大众网   作者:曲顺   2017-01-18 19:22:00

关键词: 市南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市南法院开展凌晨集中执行

  大众网青岛1月18日讯记者 曲顺)1月18日凌晨5时30分,青岛还笼罩在一片夜色之中,市南区人民法院的门口,近三十余名执行法官、法警整装待发,市南法院执行局春节前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揭开序幕……执行干警分三路出发,朝市区的三个方向开展行动,大众网青岛等8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此次行动。此次行动共拘传回被执行人5人。经过一番紧张的谈话工作,其中4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另有1人因拒不履行被处以拘留措施。此次行动共执行回案款70万元。

  据执行法官介绍,此次行动一共整理出执行案件22件,涉案总标的2547万元,涉案标的最大的为967万元,最小的为3.4万元,案件以劳动争议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涉民生案件为主,也包括一些被执行人屡次传唤拒不到庭,逃避执行的长期未结案件。

  男子拒付抚养费  被拘传后竟气晕原告

  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尹某某拒不履行调解协议,遂申请执行人吕某某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标的3万余元,经法院传唤,被执行人尹某某给付1万元,后再无履行。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尹某某住地将其拘传至法院,又通知申请执行人吕某某到场,看双方能否达成和解。但两人现场发生争论,申请执行人吕某某一度情绪激动而晕倒。经市南法院处理,被执行人尹某某承诺自2017年1月20日起每月偿还一定金额,直至清偿完毕。

  租户违约被腾房 拒不支付房屋占用费拘留15日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朱某以年租金20万元将房屋出租给被告张某和赵某(夫妻关系)使用,被告屡次违反合同约定,自2015年2月1日起不向原告支付房租,法院于2015年5月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被告应当及时向原告返还涉案房屋,并自2015年2月1日按每日每日(200000/365=)548元的标准支付房屋占用费至迁出之日。被告张某及赵某于2015年11月腾出房子,但拒不支付约15万元的房屋占用费。2016年8月张某向市南法院提起诉讼,以出租房内装饰、空调、热水器等设施不能移走为由,要求朱某补偿15万元。该请求被法院驳回。在今天执行现场,被执行人张某仍拒不履行义务,市南法院遂决定对张某司法拘留15日。

  记者了解到,2016年,青岛全市法院组织了“执行利剑”系列活动,与银行、机场等多部门配合,形成了严厉打击“老赖”的强大声势。此次市南法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标志着全市法院春节前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启动,下一步,市南法院将继续严肃惩处虚假诉讼、隐匿、转移财产、暴力抗拒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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