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实习期酒驾上高速 被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6-08-18 09:54:00
近日,交警部门正在对夜间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在整治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少“勇敢”的酒司机,他们有的实习期酒驾上高速,有的凭酒装胆开车上路,奈何不胜酒力趴在方向盘上就睡着……花样百出却看得让人心惊肉跳。
无证驾驶酒驾醉卧方向盘
8月7日下午6时许,即墨交警鹤山路中队民警巡逻到鹤山路正信街路口处,看到有一辆鲁B1LQ9X号微型面包车停放在路边,因妨碍交通,民警随即来到车前让其将车挪移,当打开车门后,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鼻而来,驾驶员正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
当被民警叫醒的驾驶员李某某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醉眼蒙蒙,睡意正浓。经询问当事人,对方承认自己喝酒开车至此,因为上来酒意,为了安全,所以就立即停车在路边睡觉。
随后执勤民警将李某某带至市中医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2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在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还发现当事人还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某因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还将面临1~6个月拘役的处罚。
实习期酒驾上高速
8月15日下午4时30分许,青平高速交警在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费站查车时,查处一辆号牌为鲁BX××××的小型车辆,查验代某某证件并通过询问了解到,代某某于2016年4月25日刚考出驾照,尚在实习期,不能单独进入高速,按规定需三年以上驾驶员陪同,而代某某系一个人开车。
现场检查中驾驶员代某某一开车窗,一股刺鼻的酒味弥漫整个车厢,民警对代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达到29mg每百毫升,属酒后驾车。经了解,代某某单独驾车与朋友汇合一起吃午饭,喝了几瓶啤酒,在回家途中考虑上高速更快更方便,没想到刚到高速口就被查了,代某某后悔不已。
民警根据《交通法》第22条、91条规定,对驾驶员代某某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200元,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根据《高速条例》第14条、第50条,对代某某实习期上高速无陪同人员,处以罚款150元。因实习期被记满12分,民警按规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暂扣其机动车。
喝隔夜酒送学员去考试,差点成醉驾
8月17日凌晨3点半左右 ,正在开展违法查处工作的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对车牌号为鲁BU90××的面包车例行检查。执勤交警发现车内坐着5名乘客,在查验了驾驶员王某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后,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为77mg/100ml。众所周知,酒精呼吸检测值达到20mg/100ml不足8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而王某差一点就达到醉驾的标准。
面对酒精测试结果,驾驶员王某十分后悔。据王某供述,他在8月16日晚上喝了不少酒,因为第二天凌晨还要拉着5名学员去惜福镇驾校考试,所以当晚喝完酒就睡了,以为休息几个小时酒劲儿就能消退,没想到凌晨3点多出发,路上竟还有交警在工作。为了不耽误学员考试,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王某通知其朋友前来开车将5名学员送至考试地点。驾驶员王某酒后驾车的行为也为5名学员考试前上了深刻的一课。
交警提示,由于酒精在每个人体内的分解能力不同,有些人晚上饮酒,到第二天起床后酒精含量依然很高。尤其像王某这种凌晨就需要出门的司机,前一天最好不要饮酒。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林盛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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